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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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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1-08-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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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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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8-1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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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了规范我市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施的建设维护与运行管理,切实改善二次供水水质,确保高层住宅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1971日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兰溪市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但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尚未出台,为了完善我市二次供水管理体系,完成上级对已建高层住宅二次水改造任务。今年开始,我们在对全市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现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牵头起草了《兰溪市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和相关街道、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五部分。

(一)总则

1. 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释义

2.适用范围

3.原则

4.要求

5.相关单位职责

(二)项目实施

1.建设思路

2.实施原则

3.申请改造要求

(三)资金筹措

已建成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户参照执行已建设住宅一户一表计量用户改造现有政策承担800元,不足部分按照市财政75%、供水企业25%的比例进行分担。运维费在未纳入居民水价前,由市财政承担75%2023年底。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四)运维管理

1.供水企业承担责任

2.二次供水运维管理要求

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本《意见》自20219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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