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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2021-08-12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1-08-1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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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了规范我市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施的建设维护与运行管理,切实改善二次供水水质,确保高层住宅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19年7月1日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兰溪市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但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尚未出台,为了完善我市二次供水管理体系,完成上级对已建高层住宅二次水改造任务。今年开始,我们在对全市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现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牵头起草了《兰溪市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和相关街道、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五部分。 (一)总则 1. 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释义 2.适用范围 3.原则 4.要求 5.相关单位职责 (二)项目实施 1.建设思路 2.实施原则 3.申请改造要求 (三)资金筹措 已建成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户参照执行已建设住宅一户一表计量用户改造现有政策承担800元,不足部分按照市财政75%、供水企业25%的比例进行分担。运维费在未纳入居民水价前,由市财政承担75%至2023年底。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四)运维管理 1.供水企业承担责任 2.二次供水运维管理要求 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本《意见》自2021年9月8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