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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字号:

    兰发改【2021】33号

  • 成文日期:

    2021-07-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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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7-3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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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金华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金价费管〔2013〕59号)等规定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市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保教费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名称

单位级别

班级类型

收费标准(/)

备注

城区幼儿园

省一级

普通班

650

非城区幼儿园可在教学条件差异情况下上下浮动30%

小型班

860

省二级

普通班

580

小型班

770

非城区幼儿园

省二级

普通班

400

省三级

普通班

360

说明:(1)小型班班额人数必须严格控制:3周岁以上的幼儿班额在25人以下(含25人);(2)小型班的设立和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需经教育局同意批准,各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开班。(33周岁以下幼儿保教费在核定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根据《兰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兰教〔2018〕61号)的要求制定收费标准,报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3.其他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根据生均保育教育成本,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确定。

(二)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

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

代管费列支范围为操作材料费、交通费、保健费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收取的代管费在学期结束时以明细清单形式向幼儿家长公布,多退少不补。

公办幼儿园代管费标准150元/人·学期。民办幼儿园代管费标准在申报保教费标准备案表时一并抄报。

服务性收费列支范围为伙食费、生活用品费及其他必要的服务性收费。收取的服务性收费要定期公布。

伙食费包括幼儿餐费和必要的点心费,由各幼儿园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每月向幼儿家长公示账目

幼儿园首次为幼儿家长办理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二、收费管理相关规定

1.各幼儿园收费应保持相对稳定,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2.各幼儿园除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幼儿园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对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保教费可在相应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20%。

4.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按幼儿的实际在园时间计算应收保教费,多余部分退还幼儿。幼儿实际在园时间的起始时点为开园日,终止时点为家长申请离园日。按学期收取保教费的,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按月收取保教费的,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不足15天的按15天计算。超过15天的按1个月计算。

5.城市低保家庭幼儿、特困供养幼儿、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幼儿、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幼儿,低收入农户家庭幼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因病因灾致困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应减免30%的保教费。

6.民办幼儿园首次申请收费标准备案,应自办学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调整备案标准,春季起实施的应在上一年11月底前提交;秋季起实施的应在当年5月底前提交。对不按规定备案收费标准或未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执行的幼儿园,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将按规定予以查处。

7.各幼儿园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民办幼儿园,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接受财政、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8.收费管理其他规定教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未规定的事项按《金华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金价费管〔2013〕59号)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上述规定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原《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兰发改〔2017〕50号)同时废止。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兰溪市财政局     兰溪市教育局

                                                               2021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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