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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128号)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7-2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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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法治政府建设100条指标的申报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面向全市公开征求关于《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128号)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星辰路1号,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62131695@qq.com。
3.通过电话方式提出:0579-8901352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
附件1:《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128号)
兰政办发〔2018〕128号关于印发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