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 市资规局关于印发 《兰溪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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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兰溪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8日
兰溪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其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首要任务。作为林业发展的纲领性、战略性、指导性文件,林业发展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职责,科学、合理、有序地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基本依据。县级林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国林业长远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当地林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林规〔2019〕45号)、《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兰政发〔2020〕21号)要求,兰溪市及时启动了《兰溪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浙江华东林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具体承担规划编制任务。
根据兰溪市委、市政府对林业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结合兰溪市“十四五”期间林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发展、森林生态保护、森林培育和利用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编制了兰溪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新时期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实现“担当追赶、再创辉煌”的古城复兴目标。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发展林业对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兰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发展,林业部门认真实施《兰溪现代农林业“十三五”规划》,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社会对林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得到明显提高。“十四五”是中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十四五”规划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新要求的重要规划,是在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新的起点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兰溪市“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兰溪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2016年以来,兰溪市林业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主要目标任务,始终把完成“十三五”林业规划各项任务目标摆在突出位置,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优化城乡生态环境为目标,全面推进绿色兰溪建设,基本按规划时序要求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造林(更新)面积479.9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50.65%,其中成片造林56.80公顷,完成城市绿地建设168.09公顷,基本完成“新增87.4万株珍贵树”为目标的珍贵彩色森林建设。根据“一村万树”三年行动方案,已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12个、推进村119个。截止2020年,全市范围内所有乡镇均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开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五大森林”建设。
以保护好、培育好森林与湿地资源为首要任务,完善管理保护体系,加强资源保护。加大林地保护和利用,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强化林地定额调控,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组织实施金华市“十大名山公园”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完成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启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信息平台。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林业工作扎实推进
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把林业发展作为兰溪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每年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围绕城乡绿化、四旁植树和经济林建设开展2次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每年召开造林绿化会议,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以责任书形式下达各乡镇街道,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在造林绿化关键时节,通过现场推进会、植树月活动等活动,确保各项林业工作扎实推进。
2.强调理念转变,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
强调林业发展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任务,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以生态理念指导林业建设,遵循生物多样性原理,林水相依风格,以水网化、林网化和城乡一体作为林业建设理念,实现林业建设与水体保护和利用的有机结合。坚持以城乡统筹推进林业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城乡发展要求,通过规划建设城乡一体的林业系统,做到城乡造林绿化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真正形成“绿成荫、林成网、路成景”的城乡一体化格局。逐步由造管并重、以造为主的林业发展模式向管造并重、以管为主转型,努力提高森林健康水平,加强中幼林管理,新造林管护,优化林种,丰富林相,提高林分质量,完善森林生态功能。
3.深化改革创新,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水平
扎实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保护所有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林权依法流转,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盘活森林资源,搞活林业经营。实施分类经营,严管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盘活了林业资产,林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积极推进林业科技创新,整合创新平台,加强科技攻关和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实施了一大批自主创新研究项目,不断加强科技成果推广、标准和质量体系建设等工作,林业创新发展能力有所增强。
4.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林业综合管理成效
先后对道路绿化、河道林网、村庄绿化等工作出台政策,建立健全了政府导向投入、企业自主投入、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建立了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多元化、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不断提升全民参与程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植绿、护绿、爱绿”活动,每年义务植树尽责率在90%以上。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认建、认养绿地,“见缝插绿、能绿则绿”。通过完善考核制度,不断提高林业行业管理成效,在严格执行国家、省造林绿化工作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兰溪相继出台了《兰溪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兰溪市生态林业建设扶持政策实施意见》、《提高森林覆盖率、激励人工造林的实施意见》,对造林绿化各项工作进行组织、推进和考核,使造林绿化工作管理日趋规范,成效更加明显。
生态公益林管护难度加大。随着兰溪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森林资源的产出效益较大幅度上升,林农经营商品林的收益显著提高,而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相对偏低,森林休闲养生旅游开发热度进一步加大,生态公益林的管护面临新的难题。目前迹地更新造林成本高,宜林地大多数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成果巩固不易;平原绿化造林遇到土地瓶颈;森林抚育工作面临资金和劳动力资源的制约。
兰溪市的林业产业除森林休闲旅游外,其他如种苗、香榧和油茶等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林地生产力水平低;林产品加工行业整体落后,现有企业规模扩大难,缺少科技含量,林产品以初加工为主,产品附加值低,一、二、三产融合差,创新互联网交易平台弱,综合效益较差。
非法侵占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威胁大,防控松材线虫病任务艰巨,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乡镇林业站对林业的支撑力减弱,森林资源的管理压力加大。
林业属社会性公益事业,目前林业生态补偿机制有待完善,全社会包括县级财政用于林业生态建设资金不足;森林抚育工程、重点防护林建设、林区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不足以满足需求,制约了全市林业事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森林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适合载体,森林文化活动承载生态文明的内涵。应在义务植树、绿地的认养认建等传统活动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如森林植物美食品赏、有限森林探险、森林古道探寻、林业专类园的认知和最美森林景观的评选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迈上新的台阶,无论是支撑经济发展还是满足社会需求,都迫切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充足的生态资源。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空气、水、食品安全等问题凸显,生态产品供需矛盾突出,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压力越来越大。
1.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字字充满中国智慧,句句符合中国国情,处处体现中国特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树立起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是将“建设美丽中国”提升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提出,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把“美丽中国”从单纯对自然环境的关注,提升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高度。
二是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一幅青山绿水、江山如画的生态文明建设美好图景,正在神州大地铺展。一场关乎亿万人民福祉、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绿色变革,已经开启征程。
三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报告从多方面提出了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观,如“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等等,从价值、理念层面对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
四是将“美丽”纳入国家现代化目标之中。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五是对“美丽中国”的强国目标制定了明晰的时间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到2020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这三个时间点的目标逐级递进,构成了一张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时间表。
2.新森林法的实施为新时期林业发展提供的有力的法律保障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2020年7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森林法对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发挥重要作用。
森林法修订后共九章,八十四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
(1)加强森林权属保护。明确森林权属关系,加强产权保护,是调动林业经营主体和投资者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积极性的根本措施。
(2)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按照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立法思路,将“国家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生态系统为目标,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首次作为基本法律制度写入“总则”。对公益林划定的标准、范围、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对公益林、商品林具体经营制度做了规定,体现了公益林严格保护和商品林依法自主经营的立法原则。
(3)强调规划统领。明确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持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
(5)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为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对采伐制度进行了完善。
(6)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要的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新森林法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完善了林木采伐制度,既坚持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管理,又充分保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新森林法,国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商品林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3.“十四五”规划指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制定和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建议,阐明党和国家战略意图,明确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描绘好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事关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
“十四五”时期,全国林业工作将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总路线,全面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生态屏障,探索形成林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效机制。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扩大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和石漠化治理等工程造林规模。将林业重要保护地纳入红线,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深化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林业务实合作。
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浙江省开启高质量现代林业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对浙江提出了“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并且特别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做好先行示范的新期待、新厚望,蕴含了对林业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要提升现代林业治理水平,把绿水青山建的更美,把金山银山做的更大,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为“重要窗口”建设做出林业应有的贡献。
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高质量发展,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承担者,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担负着生产生态产品、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因此,全面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与生态系统修复,大力发展富民产业,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是新时期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新要求。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当前,浙江正在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部署推进《纲要》明确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林业在生态建设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中占有基础地位,是绿水青山的保护伞,也是金山银山的印钞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迫切要求加强国土绿化美化,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促进城乡森林一体化发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加快长三角森林旅游和康养产业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绿色生态空间区域共享,把浙江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生态高地。
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四大”建设,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现代化浙江建设的主战场和大平台,也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服务好“四大”建设工作,既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责任,又是林业发展的重大机遇。这就要求,加强森林和湿地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美化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强化生态廊道建设,加快十大名山公园建设,为浙江“四大”建设做出更多的林业贡献。
兰溪市位于浙江省中西部,地处钱塘江中游,金衢盆地北缘,素有“三江之汇”、“六水之腰”、“七省通衢”之称。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3′30"-119°53′50",北纬29°1′20"-29°27′30",东西长67.5公里,南北宽38.5公里,略呈短剑形,距金华市区20.5公里,杭州132公里。东邻义乌市、东北接浦江县,北、西北与建德市毗连,西南与龙游县交界,南连婺城区与金东区。市域面积1313平方公里。
兰溪地质构造处于江山与绍兴断裂带北侧,属浙西钱塘台拗南缘一部分,西北部及西部主要是华夏系,仅在大盘山西侧有新华夏系,东南部由于东西向构造的干扰,形成联合S形构造。兰溪地层以中生界第四纪的冲积、沉积物为主,多为紫红色砂岩、粉砂岩和砾岩,河谷平原出露出地层为第四纪的冲积、沉积物。出露的岩体主要有晋宁期和燕山晚期侵入的酸性、中酸性、中性岩体和晚侏罗纪侵入的中酸性、酸性次火山岩体。
受山脉、江河、溪流的分割,兰溪地形特征东部高,西部次高,中部低,呈阶梯状下降,属浙中盆地地貌。衢江自西而东、金华江自南向北,在市区西南部汇合为兰江,三江把全市划分为东、南、西北三部分,形成东北山地丘陵地区、西部浅丘广谷区、中部冲积平原区。地貌类型有河谷盆地、丘陵与山地,其中以山地和丘陵为主,有822平方公里,占62.7%,河谷盘底(平原)403平方公里,占30.8%,水面85平方公里,占6.5%。境内大盘山海拔1312m,为全市最高峰。
兰溪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夏秋高温,冬春寒潮,梅雨伏旱明显,光照充足且光热互补。全市年平均气温17.7℃,极端最高气温41.4℃,极端最低气温-8.2℃。多年平均降水量1469毫米,各月分配很不均匀,4~6月梅雨期雨量占全年的44.4%,而7~9月干旱期雨量仅占全年的22.8%,梅雨伏旱极易形成水灾和旱灾。在山区,盛夏多雷阵雨,降水量有随高度升高而增加的趋势。年平均蒸发量为1493.4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77.0%,平均年日照时数2013.7小时。全年无霜期265天。风向季节性变化明显,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东南风。
兰溪土壤类型多样,有红壤、黄壤、岩性土、潮土、水稻土等五个土类,11个亚类,34个土属,60个土种。土壤总面积1217.53平方公里。
兰溪山地土壤以红壤和岩性土为主,红壤3.36万公顷,占27.59%,岩性土3.43万公顷,占28.13%。土壤部分因海拔高度、成土自然条件的不同,特别是水热条件有较大差异而呈规律性分布。一般550-600m以上的低、中山,土壤呈黄色,形成黄壤类土壤;海拔550-600m一下低山丘陵、土壤呈红色,形成红壤类土壤。岩性土石紫色砂岩、紫色红色砂岩及石灰岩等母岩性质的特殊影响下成土的,故其分布随母岩的分布而呈地域性。
兰溪境内江河皆属钱塘江水系。衢江自西向东、金华江(也称婺江)自东向西流入兰溪市区汇成兰江。境内衢江长23.3千米,金华江长12.4千米,兰江长22.5千米。衢、婺、兰三江在市境有13条一级支流,其中集雨面积10000hm2以上的有5条:游埠溪、赤溪、马达溪、甘溪、梅溪,俗称“五溪”。
全市地表水年水资源量为9.94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为1506立方米。兰江是市境最大的过境河流。年人均占有过境水量2.60万立方米。2016年,兰溪市地下水资源量为2.976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452立方米。
兰溪市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浙闽山区甜槠木荷植被区。目前,全市低山丘陵大面积分布的是以马尾松为主的次生林,而且多是纯林。此外,人工栽培的杉木林、竹林及茶叶、桑叶、水果等经济林也占较大比例。常绿阔叶林树种则主要分布在林下特别是封山育林区的林下,多呈灌木状幼林,针阔混交林所占比例较小。全市共有木本植物49科161种,其中列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有银杏、南方红豆杉、金钱松、厚朴、鹅掌楸等。
全市森林植被有较明显的垂直分布,在海拔700米以下主要分布有马尾松、杉木及青冈栎、木荷、苦槠等,林下植被主要有映山红、杂竹等,还有芒萁、蕨类分布。在海拔700~1000米,主要分布有短叶松、杉木、柳杉等,林下植被有茅栗、满山红、野蔷薇等。在海拔1000~1200米范围内,植被多呈灌木状,主要有胡枝子、胡颓子、化香等,还分布有蕨类、芒杆等。杉木林分布渐少,长势缓慢,渐呈平顶。短叶松零星分布,呈明显偏冠和断顶现象。在海拔1200米以上,以裸岩为主,已无林木分布,主要植被为草丛、灌丛及小杂竹。
全市已发现矿产21种,有甲类矿床点30余处,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10余种。其中金属矿产有铜、铁,能源矿产有煤、石煤(伴生钒、铀、钼等);非金属矿产有石灰石、粘土、黄砂、建筑用石料、饰面花岗岩、石英砂岩、萤石、陶瓷土和天然矿泉水等。其中,水泥用灰岩矿产储量近3亿吨,面积12.75平方千米,年产水泥用灰岩矿353.99万吨。萤石主要分布在柏社乡白岩山一带,面积7.80平方千米,已查明萤石资源储量2098.71千吨,矿物量109298千吨。
(8)湿地资源
兰溪市分布面积在8hm2以上的湖泊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m以上,长度5Km以上的河流湿地总面积11321.40hm2,涉及3个湿地类6个湿地型。其中,人工湿地面积8477.41hm2,占湿地总面积的74.88%;河流湿地面积2818.13hm2,占湿地总面积的24.89%;湖泊湿地面积25.86hm2,占湿地面积的0.23%。此外,兰溪市水稻田面积为2.3万hm2。
兰溪市辖云山街道、兰江街道、上华街道、永昌街道、赤溪街道、女埠街道6个街道,游埠镇、诸葛镇、马涧镇、香溪镇、黄店镇、梅江镇、横溪镇7个镇,柏社乡、灵洞乡、水亭畲族乡3个乡。共有19个社区,201个行政村。总人口约66万人,其中非农人口约12万人,人口密度501人/平方千米,居民多数属汉族,次为畲族。
兰溪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早在七千多年前就有人类活动的踪迹,市境内有多处新石器时代遗址,自夏至周,兰溪都属越地,春秋时属越国,战国时属楚国,秦设会稽郡,两汉因之。三国吴宝鼎元年(266)置东阳郡;唐武德四年(621),置婺州,兰溪皆为郡、州辖地。唐咸亨五年(674),在金华县西三河戌地建兰溪县,元升为府,明复为县,隶金华府,到清时凭借衢江、婺江、兰江三江交汇,水陆交通之利,商业繁盛,号称“八省通衢”,成为浙中乃至浙西南重要商埠和交通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兰溪经济更加繁荣,1985年撤县建市。
兰溪古为越中会稽之西,吴越文化沉淀之后,民风习俗世代相因,人文资源十分丰富。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先后在永昌、溪西、香溪、马涧、横溪、殿山等地出土石斧、石锄、石刀、石犁、石箭头及印有原始图纹陶片、陶罐、陶钵等工具和器皿,皆属新石器时代中后期文化遗址之遗存,说明约5000至7000多年前,先民已进入刀耕火种农业时代,他们战胜了险恶的自然环境,度过了蒙昧的洪荒岁月,开启了古代文明的曙光。
兰溪悠久的历史和富庶繁华的经济地位,造就了许多独特的人文景观,文化底蕴较为深厚,历代文人豪杰来此游览,诗文碑刻、宗教寺观、民舍古屋、工艺美术、民俗风情、特产佳肴多姿多彩,名人辈出,被海外华人奉为“侨仙”的黄大仙,清著名作家、戏剧理论家李渔,张学良夫人赵一荻,另外还有元代哲学家金履祥,明代南京礼部尚书、著名学者、教育家章懋,唐朝宰相舒元舆,宋朝宰相范钟,明朝宰相赵志皋,东晋高僧贯休和尚等。
兰溪历史悠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发达。光绪《兰溪市志》开宗明义载,“邑虽褊小而实当四冲。踞杭严之上游,职衢婺之门钥,南蔽瓯括,北捍徽歙。定职方者,谓为浙东之要区,洵不诬也”。婺、衢两江 在兰阴山麓汇成兰江,北行至梅城汇新安江而称富春江,继续北行,至富阳以下,称钱塘江。
作为新中国第一批县级市的兰溪,在经历以国有经济为主向民营经济发达的转变之后,经济活力进一步释放、区位优势十分凸显。近年来,兰溪市主动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向改革,按照“产业加快型、古城焕发青春”总要求,围绕“追赶担当、沸腾兰溪”总目标,确立“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据统计,2020年兰溪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0.16亿元,同比增长3.4%;全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49.06亿元和29.6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和4.7%;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8.80亿元,同比增长3.0%;2020年全市进出口、出口分别同比增长28.7%和35.9%,增速较上年分别提高26.7和30.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7.9亿元,下降4.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610元、23021元,分别增长4.2%、5.5%。
近年来,兰溪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事业蒸蒸日上,获得诸多荣誉称号: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全国体育先进县市、全国文化先进县市、浙江省森林城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卫生城市、浙江省文明城市、浙江省园林城市等;被誉为:“中国兰花之乡”“中国杨梅之乡”“中国蜜蜂之乡”“中国织造名城”等。1999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小康县市;2005年被国家旅游局正式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兰溪还是“黄大仙故里”、诸葛亮后裔最大聚居地、浙江七大商埠港口城市之一,有“小上海”之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八八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提升产业富民能力,弘扬生态文化,为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提供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全面保护典型森林生态系统、重要湿地、生物物种和遗传基因,维护生物多样性,着力推进国土绿化,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完善野生动植物生境,构建安全、稳定的自然生态系统。
基于山水林田湖草等不同自然生态禀赋,根据兰溪市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统筹规划全市林业发展,充分考虑生态保护修复与城乡发展需要,衔接各级相关规划,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努力构建兰溪林业发展新格局。
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从数量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更加注重森林经营,更加注重产业转型升级,更加注重优质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供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利用优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开展生态化经营,发展绿色富民产业,进一步打通“两山”转化通道,让人民群众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深化林业各项综合改革。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化,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增加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7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林办发〔2020〕1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58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林资发〔2015〕181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通知(林护发〔2016〕181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安全生产的意见》(林改发〔2017〕120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的通知》(林场发〔2018〕4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发〔2017〕150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18〕64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19〕22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林资规〔2019〕3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级公益林变更调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林资〔2019〕47号)
●《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2018年9月)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支持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投资林业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林改〔2019〕73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森林质量财政奖惩办法的通知》(浙财预〔2020〕28号)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切实做好林木采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0〕37号)
●《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浙林规〔2020〕53号)
●《浙江省林业局等8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林改〔2020〕38号)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林保〔2020〕30号)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林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林改〔2019〕87号)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DB32/T02601-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5163—1994);
●《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申报命名办法和评价量化指标》(浙森执〔2012〕8号);
●《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DB33/T379.1-2002);
●《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DB33/T379.3-2002);
●《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DB33/T379.4-2002);
●《浙江省困难立地造林技术规程》(2008年);
●《村庄绿化技术规程》(DB33T842-2011);
●《农田防护林建设技术规程》(DB33T840-2011)
●《全国森林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8-2025年)》;
●《全国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林规发〔2016〕22号);
●《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6-2020)》(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
●《全国生态功能区规划》(2015年);
●《浙江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
●《浙江省珍贵彩色森林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0)》;
●《兰溪市土地利用规划(2007-2025)》;
●《浙江省兰溪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0)》;
●《浙江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
●《兰溪市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兰溪市湿地保护规划(2014-2020)》;
●《兰溪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7-2025)》;
●《兰溪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3-2025)》;
●《兰溪市林业志》(2007年);
●《兰溪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5)》;
●《浙中生态廊道林业专项规划(2017-2021)》;
●《兰溪市浙中生态廊道建设专项规划(2017-2021)》;
●《兰溪市现代农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兰溪市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规划(2016-2020)》;
●《兰溪市古树名木普查报告》(2017年);
●兰溪市统计年鉴(2016-2019年)
●相关林业统计数据资料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
●兰溪市志
围绕建设“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的目标,按照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的总体要求,转变发展方式。到2025年,实现国土绿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完善,森林灾害防控体系全面优化,林业工作机制全面完善,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优质林产品产量明显增加,林业富民能力显著增强,率先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构建“山水相依、绿廊穿梭、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的森林兰溪。
将沿江、沿河、沿湖水岸林网建设和开展湿地恢复作为全市森林资源新增长点,突出“千年古韵 山水兰溪”的印象,到2025年,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1013公顷,森林覆盖率从49.3%提高到49.5%。
巩固公益林建设成果,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保有量维持在23307公顷;推进封山育(护)林及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强林木抚育,逐步提高山林稳定性和健康水平。到2025年,完成公益林森林抚育面积1000公顷,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提高到80立方米/公顷。
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加强林业种质资源保护,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精准性抢救保护,加大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力度,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积极探索野生动物猎捕管理新模式,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自然保护地是我国实施保护战略的基础,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载体、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保护新格局,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政府治理为主,共同治理、公益治理、社区治理相结合的自然保护地治理体系。
加快林业科技创新,提高以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综合管理、森林防火指挥系统为重点的林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科技含量,发展“智慧林业”,发挥林业科技在林特产基地建设、林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科技支撑作用,创新林业发展模式、林业生态旅游形式和林业生态文化内涵。
以林长制作为契机,创新并推进林业发展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协调机构,设计林长架构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干部交流机制,统筹好各方力量,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释放良好治理效能,推进兰溪市林业发展工作方式全面改革和发展。
公众宣传教育手段和质量进一步优化。推进生态文化广泛传播,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自然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生态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完善林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林业制度,不断完善林业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林业执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林业目标考核制度,完善造林,森林抚育、林木良种等林业补贴制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投入力度,继续加强对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林业灾害的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维护森林安全。
按照“生态保护优先、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备、林区富裕和谐”要求,建立健全发展体制和机制,力争将兰溪市林场建设成为现代林业的示范点、生态建设的排头兵、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全面提升兰溪市林场建设和发展水平,为金华市乃至全省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标注前进方向。
六、发展指标
兰溪林业发展规划具体指标为15项,详见表4-1。
表4-1 兰溪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层 | 单位 | 2020年 基础值 | 2025年 规划值 | 2035年 展望值 |
1 | 森林覆盖率 | % | 49.3 | 49.5 | 49.8 |
2 | 林木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387 | 400 | 470 |
3 | 乔木林单位 面积蓄积量 | 立方米/公顷 | 72.3 | 75 | 80 |
4 | 林地保有量 | 公顷 | 66435.73 | 66500 | 66600 |
5 | 湿地保护率 | % | 38.26 | 40 | 42 |
6 | 新增国土绿化面积 | 公顷 | 287 | 1013 | 1500 |
7 | 重点公益林保有量 | 公顷 | 23307.6 | 23307.6 | 23307.6 |
8 | 天然林保有量 | 公顷 | 41578.33 | 41666.67 | 41866.67 |
9 | 自然保护地 陆域面积占比 | % | 5.76 | 6 | 7 |
10 | 国家重点野生动 植物物种保护率 | % | 100 | 100 | 100 |
11 | 年林业行业总产值 | 亿元 | 21.14 | 22 | 24 |
12 | 农村居民人 均林业纯收入 | 万元 | 0.1489 | 0.18 | 0.2 |
13 | 森林康养(森林旅 游)年接待人次 | 万人 | 200 | 230 | 260 |
14 | 森林生态服务 价值/林业GEP | 亿元 | 82.14 | 120 | 160 |
15 | 林业数字化率 (智治率) | % | 36.1 | 50 | 60 |
以山地造林更新、平原绿化为重点,大力发展珍贵树种,推进森林扩面提质,构建绿色屏障。大力推进荒山荒地造林,充分挖掘现有林地的造林潜力,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持续推进平原绿化,突出抓好高速公路绿化和高铁沿线绿化,加强城郊结合部、乡村公路、水系河网绿化和农田林网配套绿化,通过增行扩绿,增加森林覆盖率。推进珍贵树种发展,大力发展木材质量好、市场价值高、培育前途大的珍贵乡土树种和大径级木材,突出抓好珍贵树种成片规模造林。规划期实施百万亩国土绿化工程1013.33公顷以上,其中山地森林303.93公顷,城市森林181.87公顷,乡村森林487公顷。
大力推进森林高质量发展,以提高森林质量和景观水平为目标,按照区域集中、连片推进的思路,以通道沿线、江河两侧、城镇周边等山体区域为重点,加大松材线虫病除治力度,大力发展珍贵树、阔叶彩色树,有效降低松林比重,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积极引导林农合理调整林业种植结构,着力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我市森林生态系统更稳定、功能更强大、资源更优质、景观更优美。规划期新建、改扩建公园7个,新增公园绿地50.5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控制率在1.2公顷/次,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90%以上;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
继续加强公益林建设,强化公益林监管管护,确保公益林面积稳定在23307.6 公顷,加强公益林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加快珍贵树种发展和针叶林阔叶化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和主导功能。积极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争取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按照《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要求,研究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和实施方案,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逐级分解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和修复任务,着力建设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制、权责分明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建立智能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和健康动态。采取人工繁育、就地或迁地保护、野化放归等措施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实施精准性抢救保护,使野外种群重建、种群数量扩大。在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重点分布区域,加快自然保护地建设步伐,对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实施生态空间管控,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探索以“种群调控”为目的的野生动植物猎捕管理新模式,维护生态安全。
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机构,创新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办法,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探索政策性保险和补偿野生动物的种类、标准制定工作,不断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通过整合优化,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强化“名山”公园建设,遵从保护地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整合交叉重叠区域,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合理确定归并后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构建具有兰溪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对整合后保护地的价值和特色进行评估,结合国土空间中“三区三线”区划,科学编制各类保护地规划,完善保护地的规划体系建设,处理好保护地与城镇发展和生态红线的关系,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创新保护地融合发展,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设施提升与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建立特许经营制度,培育绿色产业,推进社区共管,建立志愿者服务体系。
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种类、面积和权属性质。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同时结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分类分区指定管理规范。
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更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改革探索。推进并落实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职责到乡镇、村并落实到山头地块,实现林长责任网格化管理,创新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及工作机制,强化机制与举措创新;采取信息化手段和充实监管力量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示范试点、全程管控”原则,建立可分解、可实施、可监测、可考核的指标体系,确保政府考核体系更具操作性;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十四五期间是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推进林业三产全面融合和联动,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促进林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林业特色产业强区、强镇建设,实施特色林业产业提升计划,形成主体协作紧密、产业链条完整、利益联结高效、竞争能力较强的现代林业经济发展模式。引导林业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推动杨梅、枇杷、香榧等特色产业加工集群,打造一批以特色林业主导产业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小镇,建设33.33公顷木本油料基地,总投资额300万元。
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是基础性建设,积极弘扬和发展森林文化,使生态文明、生态经营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深入挖掘生态文化内涵,加强森林古道、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和复壮,着力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深化宣传引导,推进自然教育,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以六洞山、白露山、兰江湿地等教育资源较好的生态景观为基础,建设和提升生态文化和自然教育基地,为人们提供丰富多样的生态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加强生态传播体系建设,推进林业全媒深度融合宣传,建立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信息网络互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交流互动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结合植树节、生态日、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关注。加强生态文化协会建设,开展生态文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文化创新能力,深入挖掘兰溪生态文化特色,继续打造生态文化品牌。
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和标准推广为载体,着力突破森林提质增量等关键共性技术,强化科技服务能力,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林业大脑,全面增强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为兰溪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鼓励林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实施科技精准帮扶,加快推进惠民富民,重点加强“一亩万元钱”创新模式推广示范。深化标准体系建设,着力培育林业品牌,逐步形成满足林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提升科普水平,建立健全科技推广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协作机制。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林业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林业立体感知体系、林业数据资源汇聚体系、林业数据共享与开放体系、林业大数据智慧应用体系为主线,全面打造“智慧林业大脑”。
为提升森林覆盖率和质量,提高资源监管效率,改善林场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国有林场整体发展水平。通过现代化国有林场的建设,丰富树木种类,增加稀有品种的培育种植,增强吸收污染气体的能力。提升种植基地科技化水平,增加环保公益事业资金的投入。保护森林动植物种类的丰富性,改善森林种植防护工作人员薪资水平和工作环境,研发先进技术并投入使用,减小人力工作量。
为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兰溪市紧紧围绕“建设森林兰溪,共建绿色家园”的创森理念和目标,推进“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把创建森林城市作为加快生态建设,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
通过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依托其境内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特色资源,统筹推进森林经营、城乡绿化工作,将森林、湿地、绿地等作为有生命的重要基础设施列入城镇建设规划,增强城市和城市周边森林服务功能,促进生态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加快区域特色森林生态文化形成。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水兰溪、低碳兰溪、绿色兰溪、健康兰溪。把美丽乡村作为兰溪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拓展农村发展边界,促进农村经济科学发展。推动绿色低碳经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提供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永续利用的资源环境。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是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推进我省“大花园”建设和“美丽浙江”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重大工程。其建设总体目标是加快国土绿化美化步伐、推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兰溪市2020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以增加绿化面积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充分挖掘潜力,在全面建设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五大森林”基础上,重点抓好通道绿化和经济林培育,因地制宜地针对绿化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集中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精准提升兰溪市国土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为大花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兰溪市2020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总面积316.53公顷,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0%。其中,其中山地森林94.93公顷,坡地森林5.93公顷,城市森林56.80公顷,乡村森林152.13公顷,通道森林6.73公顷。基本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表 4-1 兰溪市2020国土绿化行动中种类建设类型统计表
单位:公顷
合计 | 建设类型 | |||||
山地森林 | 坡地森林 | 城市森林 | 乡村森林 | 通道森林 | ||
面积 | 316.53 | 94.93 | 5.93 | 56.80 | 152.13 | 6.73 |
比例 | 100% | 29.99% | 1.87% | 17.94% | 48.06% | 2.13%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浙林绿〔2020〕1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兰溪市国土绿化美化,推进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快森林兰溪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五年实施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兰溪市到2024年底,完成新增造林面积1013.33公顷以上,其中2020年的新增造林面积任务286.67公顷。
1.推进山地森林建设
结合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对现有山地区域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及其他宜林地进行山地森林建设。根据区位、立地条件的不同,山地森林建设进一步细分为珍贵彩色森林、一般用材林和经济林三大类。
2.推进坡地森林建设
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地调整坡耕地种植结构,通过人工造林将坡耕地改造成林地,加大对坡度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的生态修复力度。同时积极推进未利用土地、严重污染土地等宜林区域的造林绿化,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
根据立地条件的不同,坡地森林建设进一步细分为经济林和其他森林二大类。
3.推进城市森林建设
结合兰溪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各乡镇城镇发展定位及绿化工程规划,规划以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建设为载体,通过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化规模,加宽河道、道路沿线绿化带,提高公园广场、生态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加大乡镇和城区内部及周边森林建设力度,有效增加森林面积。
根据建设区域不同,城市森林进一步细分为公园绿地和其他绿地二大类,其中其他绿地包括防护绿地、附属绿地。
4.推进乡村森林建设
根据建设区域的不同,乡村森林建设包括村庄绿化建设和农田林网建设两大类。
村庄绿化建设主要是结合森林乡村建设,利用村庄闲散土地、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块,通过村庄“身边增绿”,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公园、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生态防护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农田林网建设主要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林带林网、生态和经济片林建设,积极发展乡土果木树种和珍贵树种,提高乡村生态、经济和景观水平,增加森林面积。
5.推进通道森林建设
通道森林建设以国省道、高速公路、重要河流湖泊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提升改造为重点,结合“四边三化”及区域交通水利规划,推进公路、铁路、河流湖泊沿线森林建设,构建以森林为主体的通道生态保护网络和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生态廊道。
通道森林分为公路、铁路、河流湖泊、矿山复绿四大类,其中公路包括高速、国道、省道、市乡道等。
公路、铁路绿化建设在注重道路沿线绿化美化基础上,以市区主要出入口、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节点区域的森林建设为重点,打造精品亮点。
河流湖泊绿化结合美丽河湖和区域绿道建设,采取新造、补植、封育改造等综合措施,培育以阔叶林为主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岸景观林。
矿山复绿主要通过加快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废弃矿山、露天矿山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提高通道沿线生态和景观水平,增加森林面积。
表4-2 兰溪市“十四五”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建设规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合计 | 建设类型 | ||||
山地森林 | 坡地森林 | 城市森林 | 乡村森林 | 通道森林 | |||
1 | 直接工程费 | 7600 | 2279.5 | 142.5 | 1364 | 3652.5 | 161.5 |
2 | 间接费用(9%) | 684 | 205.155 | 12.825 | 122.76 | 328.725 | 14.535 |
3 | 预备费用(5%) | 3800 | 1139.75 | 71.25 | 682 | 1826.25 | 80.75 |
总投资 | 12084 | 3624.405 | 226.575 | 2168.76 | 5807.475 | 256.785 |
兰溪市市区的绿地系统结构为“市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完善的公共绿地系统。自2013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来,城市绿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大提高了城市品位。
根据《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及《兰溪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7-2025)》所区划的中心城区范围及现状建设情况,结合城区实地数据分析整理,兰溪市现状建成区面积约为3696公顷,人口22.95万人,绿地总面积为1369.87公顷。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13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为37.06%,绿化覆盖率约为40.10%。
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绿地率提高至40%,绿化覆盖率提高至43%。扩建、新建7个专项公园,把兰溪建成金华地区城区绿化水平领先、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管理维护良好、景观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国家级森林城市。
开展专类公园建设,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公园7个,新增公园绿地面积50.5公顷,总投资4040万元。完善数量与布局,提出公园的分类控制要求,逐步形成绿地类型丰富、布局均衡、结构稳定的公园绿地体系。
表4-3 “十四五”城区绿化建设规划表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类别 | 公园名称 | 建设类型 | 规划面积 | 投资单价 | 投资总额 |
专类公园 | 兰北风情线城区段 | 改扩建 | 3 | 80 | 240 |
凯旋路(黄大仙路-环城东路) | 改扩建 | 2 | 80 | 160 | |
金角路西延工程 | 新建 | 4 | 80 | 320 | |
扬子江海绵城市生态综合 整治工程城区居住区景观改造 | 新建 | 4 | 80 | 320 | |
丹溪大道与李渔路景观改造工程 | 改扩建 | 2.5 | 80 | 200 | |
其他居住附属绿地 | 新建 | 20 | 80 | 1600 | |
其他单位附属绿地 | 新建 | 15 | 80 | 1200 | |
合 计 | 50.5 | 4040 |
绿色通道是展示地区形象、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高标准的绿色通道是建设城乡一体、功能稳定、结构完善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是实现兰溪市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推进通道绿化高标准建设基础上,结合城乡绿道建设、片林和防护林建设,打造景观优美、生态完整、社会功能突出的兰溪特色生态屏障体系。
兰溪市铁路、公路纵横交错,市区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铁路、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各类道路组成路网系统发达。全市公路总里程达1455公里,二级以上比重为16.80%。水运航道总里程23公里。境内有两条国家高速公路(沪昆高速、建金高速),总里程39.53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2.72%;一级公路51.918公里,二级公路175.180公里,以高等级公路为主骨架的交通网络全域铺开。全市道路林网基本完善,公路、铁路等绿化率达到86%。
以建设、完善沿主干道路两侧大尺度的生态景观林带和生态防护林带,构建森林廊道为目标,打造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等森林生态景观带,形成道路林网系统的骨架,达到增强行车安全、丰富景观、提高林木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综合效果。各类道路绿化宽度(单侧)达到能形成森林生态效应的尺度。
1.铁路绿色通道建设
重点实施金千铁路兰溪段绿色通道建设,规划长度31.5公里。结合环境整治,绿化、美化铁路两侧村庄、农田,对铁路沿线景观——车站、桥头、边坡等重要绿化景观节点进行针对性绿化。按照“一年成形、二年成林、三年成景”的标准认真进行规划设计,将铁路两侧建成展示兰溪市现代化建设风貌和特色、安全稳定、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铁路生态廊道,使之成为绿色兰溪的标志性示范工程和成果展示窗口。
2.高速公路、快速路绿色通道建设
重点实施杭金衢高速、330国道、351国道、游埠高速入口及连接线等高速公路、快速路绿色通道建设。以建设生态景观林为主,采用常绿和落叶树种结合,适当增加彩叶树种和花灌木比例,形成四季有绿、应季有花、色彩丰富的沿线绿地景观。
表4-4 “十四五”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表
单位:公里、米、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地区 | 道路名称 | 绿色通 道类型 | 规划 长度 | 单侧林 带宽度 | 规划 面积 | 投资 单价 | 投资 总额 |
兰溪市 | 金千铁路兰溪段 | 铁路 | 31.5 | 5 | 20 | 50 | 1000 |
杭金衢高速公路 | 高速 | 14 | 5 | 30 | 50 | 1500 | |
游埠高速入口及连接线 | 入城口 | 0.8 | 5 | 1.24 | 50 | 62 | |
迎宾大道及南入口 | 县道 | 9 | 5 | 58 | 50 | 2900 | |
330国道 | 国道 | 25.8 | 5 | 40 | 50 | 2000 | |
314省道 | 省道 | 46.6 | 5 | 80 | 50 | 4000 | |
313省道 | 省道 | 10 | 5 | 15 | 50 | 750 | |
315省道 | 省道 | 8 | 5 | 10 | 50 | 500 | |
兰芝风情线 | 县道 | 20 | 5 | 30 | 50 | 1500 | |
游诸线 | 县道 | 15.6 | 5 | 30 | 50 | 1500 | |
灵马线 | 县道 | 6.3 | 5 | 5 | 50 | 250 | |
董将线 | 县道 | 20.2 | 5 | 10 | 50 | 500 | |
建金高速 | 高速 | 24.82 | 5 | 15 | 50 | 750 | |
合计 | 232.62 | 344.24 | 17212 |
注:根据十三五期间的情况,十四五期间单价投资按平均增加10%计算,下同。
表4-5 “十四五”水系林网建设规划表
单位:公里、米、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地区 | 河道名称 | 规划长度 | 单侧林带宽度 | 林带面积 | 投资单价 | 投资总额 |
兰溪市 | 金华江 | 12.4 | 5 | 6 | 20 | 120 |
衢江 | 23.3 | 5 | 10 | 20 | 200 | |
兰江 | 22.5 | 5 | 10 | 20 | 200 | |
游埠溪 | 24.5 | 5 | 10 | 20 | 200 | |
赤溪 | 20 | 5 | 10 | 20 | 200 | |
甘溪 | 6.3 | 5 | 3 | 20 | 60 | |
马达溪 | 11.7 | 5 | 5 | 20 | 100 | |
梅溪 | 25 | 5 | 12 | 20 | 240 | |
合计 | 145.7 | 66 | 1320 |
表 4-6 兰溪市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面积对比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保护地名称 | 类型 | 级别 | 调整前面积 | 调整后面积 | |
白露山—芝堰风景名胜区 | 风景名胜区 | 省级 | 4468.09 | 4976.54 | ||
2 | 兰溪城市省级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省级 | 88.47 | 65.26 | |
3 | 浙江兰溪兰江省级湿地公园 | 湿地公园 | 省级 | 1621.31 | 1181.05 | |
4 | 六洞山省级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省级 | 1376.91 | 扣除重叠面积1159.21 | 2185.44 |
5 | 六洞山风景名胜区 | 风景名胜区 | 省级 | 1257.68 | ||
合计 | 8812.46 | 7653.25 | 8408.29 |
表4-7 “十四五”自然保护地建设规划表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保护地名称 | 面积 | 投资单价 | 投资总额 |
白露山—芝堰风景自然公园 | 4976.54 | 0.18 | 896 |
兰溪城市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 65.26 | 1.72 | 112 |
浙江兰溪兰江省级湿地自然公园 | 1181.05 | 0.2 | 236 |
六洞山风景自然公园 | 2185.44 | 0.2 | 437 |
合计 | 8408.29 | 1681 |
表4-8 建设投资分期汇总表
单位:万元
建设内容 | 合计 | 前期 | 后期 | |
1 | 工程费用 | 7301.80 | 5346.10 | 1955.70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45.41 | 326.11 | 119.30 |
3 | 基本预备费 | 365.09 | 267.31 | 97.79 |
合计 | 8112.30 | 5939.52 | 2172.78 |
表4-9 兰溪市“十四五”木本油料产业建设规划表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建设面积 | 投资单价 | 投资总额 |
油茶基地建设 | 扩建 | 20 | 10 | 200 |
香榧基地建设 | 改、扩建 | 13.33 | 7.5 | 100 |
合计 | 33.33 | 300 |
表 4-10 “十四五”林木良种基地建设规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名称 | 投资额 | 分年度投资计划 |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
总 计 | 1112 | 292.4 | 318.3 | 285.8 | 301.4 | 170 | |
1 | 良种繁育基地 | 100 | 20 | 20 | 20 | 20 | 20 |
2 | 基础设施建设 | 652 | 120 | 214 | 298 | 10 | 10 |
3 | 生产设备 | 10 | 2 | 2 | 2 | 2 | 2 |
4 | 辅助设备 | 50 | 10 | 10 | 10 | 10 | 10 |
5 | 管理费用 | 100 | 20 | 20 | 20 | 20 | 20 |
6 | 技术支撑费 | 200 | 40 | 40 | 40 | 40 | 40 |
表 4-11 “十四五”“智慧”森林防火系统建设规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防火体系 | 投资额 |
1 | 基础保障体系 | 3100 |
2 | 火源管理体系 | 1102 |
3 | 林火监测体系 | 1190 |
4 | 森林火灾扑救系统 | 700 |
5 | 林火阻隔体系 | 800 |
6 | 通信指挥体系 | 540 |
合计 | 7432 |
表 4-12 “十四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表
单位:万元/年、万元
工程名称 | 主要对象 | 实施区域 | 实施内容 | 投资单价 | 投资金额 | 备注 |
松材线虫病治理工程 | 松褐天牛、 松材线虫 | 兰溪市 | 生物天敌、砍伐 | 500 | 2500 | 全面除治 |
美国白蛾治理工程 | 美国白蛾 | 兰溪市 | 生物天敌、诱杀 | 100 | 200 | 全面除治 |
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 | 马尾松毛虫等其它有害生物 | 兰溪市 | 人工除治、化治 | 100 | 500 | 发生时除治 |
合计 | 3200 |
表5-1 兰溪市“十四五”林业发展投资估算表
单位:公顷;万元
投资 | ||||
小计 | 省级以上 | 地方 | 社会投入 | |
百万亩国土绿化建设 | 12084 | 362.52 | 7854.60 | 3866.88 |
城区绿化建设 | 4040 | 121.20 | 2626.00 | 1292.80 |
绿色通道建设 | 17212.00 | 516.36 | 11187.80 | 5507.84 |
水系林网建设 | 1320.00 | 39.60 | 858.00 | 422.40 |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 9793.30 | 293.80 | 6365.65 | 3133.86 |
木本油料产业建设 | 300.00 | 9.00 | 195.00 | 96.00 |
林木良种基地建设 | 1112.00 | 33.36 | 722.80 | 355.84 |
森林消防提升 | 7432.00 | 222.96 | 4830.80 | 2378.24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3200.00 | 96.00 | 2080.00 | 1024.00 |
合计 | 56493.30 | 1694.80 | 36720.65 | 1807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