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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结果的公示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6-22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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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8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xi.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6月18日,我单位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星辰路1号,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785771619@qq.com。
联系人:姜靖 联系电话:0579-88881822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