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11330781733793087E/2021-95241
关于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5-1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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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财资环(2021)20号文件的通知,下达省补金额为-6.82万元。结合浙财建(2020)132号提前下达的570万元,合计下达563.18万元。现经局党组会决定,将资金重新安排,其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48万调整为47.015万,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4.5万调整为118.665万,其他项目不变。请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对应安排的项目抓紧实施,推进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早发挥上级补助资金效益。
上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金额:万元
文号 | 资金内容 | 项目 | 金额 | 责任科室 (单位) | 备注 |
浙财建(2020)132号
浙财资环(2021) 20号 |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563.18万元 | 物流大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 | 240 | 监测站 | |
大气污染防治 | 118.665 | 管理科 | |||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维持(建设) | 157.5 | 监测站 | 资金在监测站拨付 |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 | 47.015 | 执法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