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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通知
兰溪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兰溪市医共体统一药品目录的通知
兰溪市卫健局
兰医共委办(2021)5号
2021-04-09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1-04-0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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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医院医共体及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和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委办发〔2019〕9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了统筹开展医共体药事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促进药品合理使用,实现药品跨医共体、跨区域联合采购。经组织相关专家遴选,现将兰溪市医共体统一药品目录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将依据国家和省、市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基本药物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更新、调整。因患者特殊需要,必须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