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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标准地”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
2021-04-08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1-04-08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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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标准地”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是一个拟人化的概念,工业土地有一个从招引出让、审批建设到完工达产的生命过程。实施“标准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就是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的,紧扣项目生命周期关键环节,对全市“标准地”项目实行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的服务管理,推动项目快落地早达产。 二、总体思路 本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准入、项目审批、项目履约评价三个部分,一是项目准入,即严格准入,优化布局,招商中心牵头组织项目准入快速评审,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缓批限批产业项目清单、“标准地”指标体系。二是项目审批落地,由我局帮业主厘清审批流程,制订开工计划,各涉批部门紧密配合,实现交地即开工;项目竣工后,建设局联合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待验收条件具备后,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联合验收”,实现“建好就验好”。三是履约评价,项目投产运行后,经信部门及时牵头履约评价,对照“标准地”指标体系任一项不符合约定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适用范围 全市“标准地”项目。 四、“标准地”指导性指标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吕 强 联系电话:0579-8890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