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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政府召开第111次常务会
研究开展乡村振兴“6361行动”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议题

发布时间:2021-04-2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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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锋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研究《兰溪市关于开展乡村振兴“6361行动”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兰溪市农村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实施细则》等议题。

兰溪市领导朱俊华、陈玉祥、俞兰、章丽清、于纲参加会议。

兰溪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丽娅应邀参加会议,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兰溪市关于开展乡村振兴“6361行动”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乡村振兴“6361行动”,即通过构建“六大产业、三个乡村振兴示范区、六大行动、一套工作机制”的模式,全面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实现农业农村“十四五”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狠抓项目,将乡村振兴“6361行动”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分清轻重缓急和主次关系,有力有序推动项目建设,做到抓一个成一个、成一个带一片。要落实责任,乡村振兴工作专班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各尽其责,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研究了《兰溪市农村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实施细则》。通过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兰溪城乡规模供水覆盖率由85.3%提高到92.9%,城乡供水一体化得到了大幅提升。为加强节水减排,提高运营效率,推进城乡供水同网同服务,须对总表计量收费的村级管网分年度实施“一户一表”改造。

会议强调,城乡供水一体化是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民生实事。要拉高标杆,加快饮用水源内拓外引,全力以赴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明确时序,分步实施农村“一户一表”改造项目,保障供水水质、提升供水能力,确保群众用上放心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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