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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兰溪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1-03-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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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2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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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金华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兰溪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发展驱动首位战略,扎实开展人才科技攻坚行动,着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实现“十四五”阶段科技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21】7号)文件,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了《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分前言、正文(13条措施)、附则三部分。

(一)增加研发投入

主要包括对纳入R&D统计的企业研发费用进行补助,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提高研发投入,用亩产效益评价机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二)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主要包括金华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特派员项目、“揭榜挂帅”科技合作项目。

(三)培育企业创新主体。

主要包括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推广创新券使用。

(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

主要包括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省级农业科技园等。

(五)建设科技孵化载体。

主要包括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六)支持区域协同创新。

主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

(七)推进招院引所。

主要包括大院大所大企业、高层次人才来兰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

(八)奖励优秀科技成果。

主要对国家、省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的奖励。

(九)鼓励科技成果交易转化。

主要包括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

主要包括允许个人通过科技成果获得合法收益、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等。

(十一)加快海外引智引才。

主要包括海外工程师引进、外国专家工作站建设。

(十二)强化科技金融。

主要包括开展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科技信贷和研发费用损失保险,鼓励创投公司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等。

(十三)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

主要包括支持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和专利保险,支持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品牌指导服务站,鼓励发明专利产业化。

(十四)附则

明确了补助奖励条件及政策实施时间。

三、适用范围

兰溪市全市

四、实施日期

自2021年4月26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本意见规定,应当给予财政资助的科创行为,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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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解读机关

兰溪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0579-8884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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