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灵洞乡白坑村原党委书记赵社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兰溪市纪委市监委对兰溪市灵洞乡白坑村原党委书记赵社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赵社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长期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

  赵社生身为村党委书记,严重违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中共兰溪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社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社生简历:

  赵社生,男,汉族,1961年12月出生,浙江兰溪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

  2001年12月-2020年10月 兰溪市灵洞乡白坑村党委副书记,兰溪市灵洞乡白坑村党委书记

  (兰溪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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