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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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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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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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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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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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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做好接待工作,助力兰溪发展。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接待科、财务科,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85万元。

(二)关于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万元,占100 %。
  (三)关于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8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8万元,3.68%;项目支出178.2万元,96.32%

(四)关于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万元。

(五)关于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1.42万元,主要是单位去年新成立。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5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3150事业运行18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关于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万元,主要包括:临时人员经费。

(七)关于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40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无增加。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重要来宾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去年新成立。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兰溪预算公开报表_【107005】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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