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快培养和选拔我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促进我市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在职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在教学一线工作满5年(时间计算至2021年8月底),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指教学成绩突出,在县级优质课评比(基本功、技能比武)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原已被评为兰溪市、金华市教坛新秀的教师,参加本次教坛新秀评选,可按相应条件推荐参加金华市级、省级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有关教育工作规定,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精神追求,乐于奉献,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坚决抵制有偿家教、违规办班。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理念新,教学实践能力强,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在学生、学校和家长中反映良好,在当地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县市级优质课评比(基本功、技能比武)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并获得同行较高的评价。
4.潜心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学生成长规律,在学科教学方法上有所创新或在教学研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一篇(本)及以上本人撰写的学科论文、教学案例或教改经验等文章在公开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县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5.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6.推荐参加金华市级教坛新秀评选的教师在兰溪市第十四届教坛新秀的优秀者中产生(具体条件参照金市教人〔2021〕5号文件)。
7.推荐人数超过学科评选名额2名以上进行评选。推荐人数未达到学科评选名额2:1以上,按推荐人数的50%比例作为学科评选名额。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原在城区学校后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
三、推荐名额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含幼教)教坛新秀的新评选名额为100名,金华市级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名额32名。具体的学科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给各校的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兰溪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评选,采用学校推荐、评选,专家组考核、教育行政部门考察审定的办法进行。推荐、评选教坛新秀以学科为单位分别进行。
兰溪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必须坚持师德为先。对参与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评审材料弄虚作假以及参与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活动的教师,一经查实,在推荐评选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必须坚持注重实绩,推荐评选对象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显著的实绩,积极投身于新课程改革、课程开发,努力追求高效的课堂教学。
(一)由教师本人对照条件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二)学校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学校在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选拔,重点推荐教育教学工作量饱满的一线教师。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结果公开的要求,充分依靠广大教师,民主推荐。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党组织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并在申报表中填写意见;非党员教师在推荐意见中,必须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学校推荐人选名单和事迹应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三)教育局考核、联评。设立评委专家组,对被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课堂教学会教成绩(70%)、论文水平(20%)、平时教育教学实绩(10%),分学科,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教坛新秀候选人。确定时,各类学校和学科均有合适的比例,中学人选中,初中教师原则上不少于1/2。
(四)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根据市专家评委会考核、联评结果,进行综合审定,确定兰溪市级教坛新秀。并根据金华市下达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金华市级教坛新秀参评人选。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附件3)一式1份(纸质上报,学校盖章);
(二)《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此表以excel文件格式发到蔡碧君钉钉;
(三)《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育教学实绩考核评分表》(附件5)纸质稿1份交人事科,并以excel文件格式发到蔡碧君钉钉;同时根据《教育教学实绩考核评分细则》(附件6)依次提供相应复印件1份,按综合荣誉(县、市、省级)、论文(县、市、省级)、教学技能比赛(县、市、省级)顺序装订,由学校逐页审核确认盖章并上交人事科。
(四)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事迹材料由学校组织撰写并打印,其主要事迹摘要填入《申报表》内。
(五)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获县市级三等奖以上的代表作1篇,纸质正反面打印,一式6份,1份印有单位、姓名、参评学科,5份无单位、姓名、参评学科。
上述材料于3月8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科蔡碧君,逾期作放弃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李益民任组长、戴慧斌任副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联系人:李卫新、蔡碧君,联系电话:88821127、88821128、89010086,市教研室配合人事科具体实施相关业务考核。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对评选工作全程监督。
七、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学科名额分配表
2.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3.附件3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docx(点击下载)
4.附件4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5.附件5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育教学实绩考核评分表.xlsx(点击下载)
6.教育教学实绩考核评分细则
二○二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教坛新秀 评选 通知
抄送: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印发 |
附件1
兰溪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学科名额分配表
人数 | 兰溪市教坛新秀评选人数 | 推荐金华市教坛新秀人数 | ||
学科 | 高中 | 初中 | 高中 | 初中 |
语文 | 4 | 6 | 2 | |
数学 | 4 | 6 | 2 | |
英语 | 4 | 6 | 2 | |
物理 | 3 | 0 | 1 | 0 |
化学 | 2 | 0 | 1 | 0 |
生物 | 1 | 0 | 1 | 0 |
历史 | 2 | 0 | 1 | 0 |
地理 | 1 | 0 | 1 | 0 |
政治 | 2 | 0 | 1 | 0 |
初中科学 | 0 | 6 | 1 | |
初中历史与社会思想政治 | 0 | 3 | 1 | |
合 计 | 23 | 27 | 14 |
小学及其它
兰溪市教坛新秀评选人数 | 推荐金华市教坛新秀人数 | |
语文 | 10 | 2 |
数学 | 9 | 2 |
思品、科学、英语等 | 6 | 3 |
中小学体育 | 中小学共3 | 1 |
中小学音乐 | 中小学共3 | 1 |
中小学美术 | 中小学共3 | 1 |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 | 中小学共3 | 1 |
中小学地方课程和高中通用技术 | 中小学共2 | 1 |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 6 | 2 |
中职(含中专) | 5 | 4 |
合计 | 50 | 18 |
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及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的指导师、信息技术、劳动技术;中职推荐人选至少有1名专业课教师;推荐名额含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具体评选名额根据申报考核情况作适当调整。
附件2
兰溪市教坛新秀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校 | 推荐名额 | 学校 | 推荐名额 | 学校 | 推荐名额 | 学校 | 推荐名额 |
兰一中 | 15 | 游埠初中 | 3 | 城西分校 | 1 | 兰溪杭州育才 小学 | 3 |
兰荫中学 | 9 | 水亭初中 | 2 | 黄店小学 | 3 | 登胜小学 | 2 |
兰三中 | 14 | 赤溪初中 | 2 | 曙光学校 | 1 | 朱家小学 | 1 |
兰五中 | 14 | 永昌初中 | 6 | 殿山小学 | 2 | 官塘小学 | 2 |
厚仁中学 | 5 | 诸葛中学 | 2 | 汪高小学 | 2 | 石渠小学 | 1 |
游埠中学 | 5 | 女埠初中 | 3 | 云山小学 | 5 | 马涧小学 | 3 |
蜀山中学 | 5 | 殿山初中 | 3 | 延安路小学 | 4 | 横木小学 | 1 |
普高合计 | 67 | 黄店初中 | 3 | 兰江小学 | 5 | 下陈小学 | 1 |
职业中专 | 6 | 岩山中学 | 3 | 城北小学 | 4 | 柏社小学 | 2 |
兰六中高中 | 2 | 石渠初中 | 1 | 厚仁小学 | 2 | 墩头小学 | 3 |
技工学校 | 2 | 马涧初中 | 3 | 灵洞小学 | 3 | 横溪小学 | 3 |
江南职校 | 1 | 柏社中学 | 2 | 水亭小学 | 2 | 白沙小学 | 1 |
教师进修学校 | 1 | 梅江初中 | 3 | 行知小学 | 2 | 永昌小学 | 4 |
职高合计 | 12 | 横溪初中 | 3 | 张坑小学 | 2 | 下王小学 | 1 |
实验中学 | 6 | 外国语中学 | 3 | 游埠小学 | 3 | 李渔小学 | 2 |
兰二中 | 7 | 兰溪杭州育才 中学 | 3 | 诸葛小学 | 3 | 建设小学 | 2 |
兰八中 | 7 | 初中合计 | 82 | 马达小学 | 2 | 瑞溪小学 | 1 |
聚仁学校初中 | 6 | 实验小学 | 5 | 香溪小学 | 2 | 小学合计 | 107 |
育才中学 | 6 | 聚仁小学 | 5 | 赤溪小学 | 2 | 幼儿园推荐数 | 25 |
行知中学 | 3 | 振兴小学 | 6 | 女埠小学 | 4 | ||
灵洞初中 | 2 | 兰花小学 | 3 | 芝堰小学 | 1 |
幼儿园推荐:各镇乡(街道)幼儿园、市属幼儿园各推1人。镇乡(街道)幼儿园由各中心幼儿园负责组织推荐。
优秀人员较多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1名推荐名额。
附件3:附件3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docx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任教学科 | 教师职务 | |||||||
任职时间 | 教龄 | 最后学历 | |||||||
工作单位 | 学校类别 | ||||||||
行政职务 | 最高荣誉称号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手机 | |||||||
主 要 经 历 |
奖 惩 情 况 | |
教学成果获奖 情况 | |
主要论文著作 | |
主要事迹(学校填写) |
学校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学校党组织意见(党员教师)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方案
一、制定原则
1.导向性原则。以教坛新秀评比引导青年教师成长方向。
2.全面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在关注工作态度与实绩的前提下注重业务水平。
3.公正与公平性原则。一视同仁,客观评价每一位参评教师。
二、评比时间
三月中旬-四月上旬。
三、组织领导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在本届教坛新秀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育局人事科组织,教研室配合实施,组织学科评审组进行考核。
四、评比地点安排
原则上分散安排至城区各学校进行。
五、考核内容与具体步骤
各学科组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资格审定
审定参评者年龄及基本条件参见文件,凡不符合的不能参加评审。
第二阶段:全面考核
(一)平时教育教学实绩考核(10%)
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并公示。
(二)论文水平(20%)
上交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获县市级三等奖以上的代表作一篇,一式6份,1份印有单位、姓名、参评学科,5份无单位、姓名、参评学科。
(三)教学能力考核(70%)
采用上课的形式,考查教师的教学理念、教材处理能力、课堂调控组织技巧和上课相关的行为素质。
附件4:附件4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
单位(全称)(纸质稿盖章): | ||||||||||||||||||||||||||
序号 | 基本信息 | 资格审查 | 考核成绩 | 备注 | ||||||||||||||||||||||
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 | 现任教师职务(职称) | 现任行政职务 | 现任教学科 | 学校类别(高中、职教、初中、小学、幼教) | 教师资格证(高中、初中、小学、幼教、职教) | 是否已取得过教坛新秀荣誉 | 教龄(年)计算至2021年8月底 |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 县市级优质课评比(基本功、技能比武)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情况 | 文章在公开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县市级三等奖以上情况 | 是否城区交流到农村学校教师 | 有无一票否决条款情况 | 学校审核意见 | 是否已公示 | 平时教育教学的实绩(10%)(学校考核满分10分) | 论文水平(20%) | 课堂教学会教成绩(70%) | 总分 | ||
示例 | XX学校 | 张三 | 男 | 汉 | 1990.01 | 中共党员 | 本科 | 一级教师 | 副校长 | 小学语文 | 小学 | 小学教师资格证 | 否 | 7 | 无 | 兰溪市优质课一等奖 | 题目+发表刊物+刊号(或+县市+等级) | 是或否 | 无 | 同意推荐 | 已公示 | 单位考核分数 | 空 | 空 | 空 | |
此表用excel表形式发蔡碧君钉钉;一个人的信息只能占一行。
附件5 附件5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育教学实绩考核评分表.xlsx
兰溪市第十四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教育教学实绩考核评分表 | |||||||||||||||||
单位 | 姓名 | 参评学科 | 近3年年度考核 | 综合荣誉 | 论文 | 教学技能比赛 | 自评分 | 专家组考评 | 备注 |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发表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
说明:
1.评分表电子稿必须按照EXCEL文件格式报送蔡碧君钉钉;
2.各栏目不要随意增减,由各学校按《教育教学实绩考核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并算出自评分后报送;
3.“近3年年度考核”填“几优几合”;
4.“参评学科”填“学段+学科”,如:“高中语文”;
5.打分材料提供复印件1份,按综合荣誉(县、市、省级)、论文(县、市、省级)、教学技能比赛(县、市、省级)顺序装订,由学校逐页审核确认盖章后交人事科。
附件6
教育教学实绩考核评分细则
教育教学实绩从年度考核、综合荣誉、论文和教学技能比赛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由学校对参评对象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自评赋分,再由市专家组进行复审打分。教育教学实绩考核最高限为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具体细则如下:
一、年度考核和综合荣誉
1.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加0.5分。
2.综合荣誉(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教坛新秀、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省级及以上加1.5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同一奖项按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计分。
二、论文
县级一等奖每篇加0.4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市级一等奖每篇加0.6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2分;省级及以上一等奖每篇加0.8分,二等奖加0.6分,三等奖加0.4分。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每篇加0.6分。同一篇论文按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计分。
三、教学技能比赛(由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研中心、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组织的各项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技能比武等)
县级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6分,三等奖加0.4分;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分。同一个项目按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计分。
四、材料报送说明
1.以上考核材料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依次提供相应复印件,按序装订,由学校审核确认盖章并自评赋分。
2.各项获奖(或发表)时间截至2021年3月底(以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