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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农业农村局
2021-04-1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3-0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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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精神,结合兰溪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横山路505号,兰溪市农业农村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9746495@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7日。
联系人:汪暖 联系电话:0579-88899733
附件:《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