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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兰溪市批零住餐业运行情况简析

  •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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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1-02-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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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兰溪市批零住餐业运行情况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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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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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推动消费行业加快复商复市,经济运行稳定恢复,消费行业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一、我市限上批零住餐业主体发展现状

1、企业规模扩大,就业人数增加。2020年1-12月,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共198家,比上年增加43家;其中,批发业101家,零售业73家,住宿业9家,餐饮业15家。这些企业资产总计93.7亿元,增长14.3%,从业人员总量3794人,增长2.3%。 

2、主体多元发展,民营经济崛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变和完善,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迅速崛起,并占据主导地位。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内资企业有196家,占全部限上企业的99%;其中,私营企业187家,有限责任公司6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国有企业1家,国有独资企业1家,港澳台商合资企业1家,中外合资企业1家。

3、新型业态兴起,多种业态并存。限额以上超市5家、专卖店10家,专业店43家、购物中心2家、无店铺零售17家;住宿餐饮业形成了高、中、低档等酒店以及正餐、小吃、民宿等多种业态并存。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020年1-12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7.9亿元,下降4.0%,高于金华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5位。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1亿元,下降5%,分别高于全省、金华平均水平2.5、9.5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2位。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20年1-12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5.9亿元,下降4.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2亿元,下降4.2%。

按消费类型分,2020年1-12月份,商品零售141.1亿元,下降2.4%,餐饮收入6.9亿元,下降28.2%。

从限额以上单位数据看,新购物方式和消费类商品是支撑市场复苏的主要力量,2020年1-12月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6.4亿元,增长9.9%,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9个百分点;传统消费相关商品中的粮油食品类、烟酒类、家具类分别增长28.4%、27%、30%;消费升级相关商品中的体育、娱乐用品类、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分别增长29.4%、12.1%。 

2、批发业 2020年1-12月,批发业销售额214.1亿元,增长17.5%,高于金华平均水平8.5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3位。限上批发业销售额191.2亿元,增长24.4%,高于金华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5位。金属材料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机电产品及设备类销售额占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企业销售总额的比重达52.7%,总量排前五的限上批发企业拉动全市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速8.1个百分点,贡献率达33%。 

3、零售业 2020年1-12月,零售业销售额86.0亿元,增长12.4%,高于金华平均水平7.3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2位。限上零售业销售额19.7亿元,增长15.1%,高于金华平均水平14.2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1位。今年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实体零售经营较困难,但是给电商行业带来了机遇,而我市限上零售业主要靠电商企业拉动,限上零售业销售额排名前五的企业中有四家是电商,这四家电商销售额占全市限上零售业销售额的比重达34.4%,拉动全市限上零售业增速26.7个百分点。

4、住宿业 2020年1-12月,住宿业营业额6304.9万元,下降16.1%,高于金华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6位。限上住宿业营业额4242.4万元,同比下降17.9%,高于金华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6位。从金华全市来看,除了婺城区住宿业全年增速转正以外,其他县市(区)仍旧处于负增长区间,而我市住宿业规模小、总量小、家数少的情况长期没有得到改观,但是随着几家新酒店的逐步成长,以及金兰创新城在建的我市第一家五星级酒店,相信未来我市住宿业整体会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5、餐饮业 2020年1-12月,餐饮业营业额17.7亿元,下降5.0%,高于金华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7位。限上餐饮业营业额1.8亿元,增长2.6%,高于金华平均水平13.9个百分点,增速排金华各县(市、区)第3位。限上餐饮业年内首次由负转正,主要是靠新增入库的3家餐饮业拉动全市限上餐饮业9.6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规模小,带动力不足。目前,我市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缺乏一批大规模、高层次、有品牌的龙头企业。2020年,我市限上批发零售单位户均销售额为9586万元,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占比仅为15.5%;限上住宿餐饮单位户均营业额为410万元,由于疫情原因,比去年少142万元,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仅有6家,与去年相同,但总家数比去年增加了17家。大型批零住餐企业较少,致使其主导作用不明显,带动力不足。

2、新增限上批零企业存在经营不稳定的情况。部分新增企业的稳定性较差,存在“当年新增,当年关停”或“当年新增,次年关停”的现象,这对限上行业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另外,个别新增单位存在规模和效益逐年降低的情况,限上消费品市场缺乏新鲜血液的注入,限制动能增长。同时,乡镇(街道)、开发区、相关部门在抓新增限上企业的时候应掌握企业发展前景,避免为了完成任务盲目新增,要考虑数据的可持续性与延续性。

3、统计人员力量储备薄弱。一是乡镇专职服务业统计人员数量极少,力量相对不足且流动性大,影响统计工作的延续性;二是服务业企业多为私营企业与个体户,统计业务意识薄弱,为节省企业运营管理成本,大部分企业的统计工作交由企业会计或代理会计一并处理,缺乏专职的财务统计人员,使得统计工作精力分散,工作随意性大。

四、对我市批零住宿餐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1、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发展后劲。疫情对商贸业的影响较大,要为今后商贸业增长谋划新的增量,以增量补存量。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沟通,做好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建议强化部门联动,辖区内排查、扶持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扩规上档,努力做到达标一家,申报一家 入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如实填报入库申请,使其纳入统计范围,从而提高限上法人企业所占比重,拉动全市经济平稳增长。

2、加强对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一是加大对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力度,做大做强黄龙洞市场、农贸城、建材家居广场,盘活温州商贸城地块,努力做到专业市场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纳入商贸统计。二是加强宣传,推广引流,精准布局兰溪中央广场、嘉泰星悦城和今朝商厦整体销售提升,加快宝龙广场、新北门菜场和汽车城建设项目,保障我市批发零售业做大做强,多方位深层次发展。

3、增强住餐市场的活跃度,提高住餐业的服务质量。突出加强对我市旅游客源市场、客源阶层、客源群体的细分化研究,应尽快提出我市旅游形象宣传标语。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养生旅游为主的“慢旅游”,重点发展特色旅游项目或线路,扎实推进“天下江南”4A景区、越龙山度假区、兰棉1957文创园、赤溪金满湖、柏社乡飞鸿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丰富兰江水上游旅游项目。除此之外,还可以着力推动智慧旅游全覆盖,让游客“一机在手,说走就走,说游就游”,实现“在线预约、在线游览、在线出行、在线购物”,同时持续开展营销活动,积极开拓周边省市旅游市场,加强合作交流,促进外地游客在我市旅游消费,扩大我市旅游市场知名度,带动我市住餐业长足发展。

4、对现有在库企业给予关注,提升经营水平。强化指导,不断提高在库企业数据质量。一是继续强化数据核查和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行为,强化与企业沟通和指导,打消企业顾虑,督促其如实上报数据。二是强化部门协作。针对统计数据核查和审核中发现基础材料不齐全、财务制度不规范、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的企业,加强培训引导,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完善基础资料,提高统计数据报送的规范性。三是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逐渐成为统计工作的行家里手,确保统计人员正确理解调查要求、指标含义,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全面落实统计责任,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5、注重发挥政策性引导和带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关于发展商贸业的若干政策。建议可以落实差别化的价格政策,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贸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基本同价政策,体现优质优价。加强商贸业用地支持。在编制各项规划时,明确保障商贸业发展用地,根据商贸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提高商贸业用地比例,对符合规划、整体发展的商贸企业,政府可以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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