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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2021-02-0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2-0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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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特编制兰溪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兰溪市府前路81号,邮编:321100,电话:89029324,传真:8889823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各行政机关、乡镇(街道)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17条。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68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0起。
(一)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深化政务公开。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金华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注焦点,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务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布疫情防控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157条。利用融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将疫情防控信息最大限度地推送给更多群众。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消除群众恐慌。通过大数据分析跟踪,收集疫情相关信息238条,及时处置负面舆情22条,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辟谣9条,对3条网民反映举报的疫情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澄清,有效地防止负面舆情的发酵和扩散。开设8890及疾控中心防疫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群众反映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加强群防群治力度。共受理涉疫问题841件,其中咨询428件、问题交办413件。
三是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持续发挥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作用,积极回应民生诉求。2020年度,全兰溪市共接收政务咨询投诉、热线电话22290件,办结22164件,按期办结率100%,按期受理率100%,群众满意度97.58%。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金融助力企业复工达产、“无废城市”建设、美食产业发展等政策配套政策解读要点解读25条,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更好地发挥政策效应,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按时完成标准目录编制。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传达上级政务公开基层两化攻坚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具体事项及进度安排;成立攻坚活动工作组,由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组建专班,责任落实到点到人;组建攻坚工作钉钉群,吸收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及时部署交流推进工作;制定活动推进情况表,准确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度及编制目录动态情况。9月底,完成全市31个政府部门和16个乡镇街道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在网站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管中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在业务和技术方面的支撑。及时完成网站改版集约化建设项目招投标,通过与软件公司的多轮探讨,线上协同推进,线下沟通交流,按计划推进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工作。年底前,政务公开新页面成功改版上线测试,网站栏目重新调整完毕,后台信息数据基本完成迁移。
三是抓好政务新媒体监管。为更好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和服务群众效果,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信息、服务信息、政府工作动态等内容,在“兰溪发布”微信公众号下建立了政务新媒体微矩阵,包含34个部门微信公众号、10个乡镇街道微信公众号、4个媒体公众号。同时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对更新频率慢的“僵尸号”、未按要求申请的“违规号”组织清除,并填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现共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44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7个,新浪微博3个,抖音等其他平台4个。
(三)强化政务公开日常化工作机制。
一是做好公开内容审核。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落实专人对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内容加强审核把关。同时,通过省政务公开的监测平台,及时发现门户网站上的内容错误,及时整改。
二是做好业务知识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了网站及信息公开发布后台操作培训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培训会,从操作要领、标准要求、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各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经办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三是做好工作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作为为数不多的扣分项,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积极、进展缓慢、不符合要求的,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对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的,按季度予以通报批评。开展社会评议,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推进工作开展,更大程度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及满意度。
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对发生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的进行收集、分析,对一些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通过公开政务群,分享给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学习参考。对于疑难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于同一内容向多个部门申请的案件,特别是涉及敏感信息的,及时统一答复口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5 | 25 | 16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63 | 160 | 3068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22 | 937 | 1236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142 | 2136 | 7655 |
行政强制 | 146 | -5 | 21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1152.1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9 | 9 | 0 | 0 | 0 | 0 | 6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 | 2 | 0 | 0 | 0 | 0 | 3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3 | 0 | 0 | 0 | 0 | 1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2 | 0 | 0 | 0 | 0 | 2 | ||
(六)其他处理 | 2 | 2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58 | 9 | 0 | 0 | 0 | 0 | 6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4 | 0 | 2 | 4 | 1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有待加强。政策解读质量仍不理想。虽然各部门对出台的相关政策基本都进行公开解读,但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使用音频视频的基本没有。政策解读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2.政务新媒体管理还需加强。虽已多次对全市面上的政务新媒体情况进行摸底梳理,并将更新频率慢的“僵尸号”、未按要求申请的“违规号”组织了清除,但由于主观意识不强等原因,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未检测等问题频发。
3.业务能力仍需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已明显提高重视,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大、兼职多的情况仍没有得到有效改变,同时缺乏专业知识、缺少专业培训,导致专业能力不足,无法应对复杂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着力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落实好政策解读与规范性文件上报送审制度。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严格各部门单位“第一解读人”职责,建立带头解读政策机制,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
2.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金华下发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促进全市政务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安全防护、推广传播等日常运维工作,使政务新媒体真正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提升政府效能和公信力、更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3.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指导。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在政府内部要加大宣传、指导,在钉钉工作群中实时推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案例等内容,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