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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兰溪市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实施方案》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1-02-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废止

《兰溪市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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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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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市工业园区二次开发,进一步促进工业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增强园区承载力和竞争力,提升园区整体形象,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的工业园区体系,实现企业、园区和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围绕3年(2021年-2023年)基本完成对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企业的改造提升;新建或改建项目用地容积率达到1.5以上;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100万元/亩;亩均税收年度平均增速达到16%;招商引资项目和技改投入年度平均增速达到12%;规上企业入园率达到80%以上等总体目标,按照“用好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挖掘工业园区资源潜力,推动园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增强园区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努力实现空间提升、产业提升、形象提升、服务和效益提升,助力“强工兴市”建设。

三、适用范围

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拟实施改造提升的工业园区。

四、主要内容

1.实施空间提升。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园区二次开发目标定位,优化完善现有规划,着力实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园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提升园区整体环境等目标。二是推进低效用地盘活。结合工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5万元以下企业数据,制定具体改造提升方案和措施,推动收回一批,改造一批和转让一批。三是鼓励小微园创建。发展“小而专”、“小而精”、“小而新”的特色小微企业园,鼓励乡镇街道、开发区收回低效用地建设小微园。四是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厂房出租和土地管理,对未经审批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高税无地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加强司法拍卖企业管理,凡参与司法拍卖的企业主体需经过项目预审。

2.实施产业提升。根据各工业园区现状,精准实施“招、改、组”,推动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精准谋划招商引资。通过专业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积极招引一批高端优质项目落地。二是加大改造升级力度。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借鉴纺织产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经验,推动传统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三是支持兼并重组,加强主体培育。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并购我市企业,加大“隐形冠军、专精特新、雏鹰行动”培育力度。

3.实施形象提升。一是环境综合整治。围绕“干净、整洁、有序”目标,重点治理厂区和工业园区内乱堆乱放、标识不清、杂草丛生、泥土裸露等现象,改善厂容厂貌,争创“美丽园区”。二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不断加强、完善园区交通运输、供水、供电、排污、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实现园区内主干路平整无破损、道路两旁路灯和绿化全覆盖、围挡和园区标识清晰明了。同时,突出抓好一个特色路口、一条示范线路、一套标识系统、一批服务配套的“四个一”标配。

4.推动效益、服务提升。一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统筹考虑基数与增速,对空间提升、产业提升、形象提升、效益和服务提升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二是建立亩均效益模型。结合亩均效益评价体系,建立能耗、各种要素投入和产出的经济效益之间的亩均效益比例模型。三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加大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光纤宽带网、公共移动通信网络、无线局域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打造智慧、数字化园区。四是提升服务配套水平。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全程代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土地厂房、奖励补助、改造提升等事项,让“政府跑”代替“企业跑”。

五、解读机关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79-8888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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