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549261091/2021-93614
市发改局关于《兰溪市“标准地”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发改局
2021-03-1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2-24 14:2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开工投产达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3号),制订本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单位地址,兰溪市发改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9014420@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
联系人:吕强 联系电话:0579-88902730
附件1:兰溪市“标准地”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兰溪市“标准地”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