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江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市级验收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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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江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市级验收结果公示
市政府办公室
2021-12-1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2-1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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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和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试行)的验收标准,12月16日,兰溪市治水办组织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对本市2021年“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单位梅江镇进行了市级验收。市验收组现场查看了梅江镇集镇生活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六小行业、工业园区等四大类建设单元,并听取了梅江镇关于“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的汇报,检查了台账资料。市验收组认为,梅江镇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为5天,自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治水办反映,联系电话0579-88888783。
兰溪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