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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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实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结果的公示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2-1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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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xi.gov.cn/art/2021/12/6/art_1229288169_3937837.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2月16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星辰路1号,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932577449@qq.com。
联系人:李程 联系电话:0579-88886015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