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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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兰溪市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清零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21〕28号

  • 成文日期:

    2021-11-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清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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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1-0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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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清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兰溪市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清零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以及浙江省、金华市关于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和加强山塘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兰溪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水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省政府、金华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建管并重,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病险山塘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山塘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农业灌溉、改善生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坚持“建管并重”,通过三年(2021~2023年)的努力,完成水库加固34座、山塘整治195座,使现有存量病险水库和山塘“清零”。实施129座小型水库系统治理,进一步健全水库山塘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基本构建功能定位适宜、产权归属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工程安全生态、管理智慧高效的小型水库治理体系。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完成风险评估。严格执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制度和山塘安全评估制度。2021年底前,完成所有2020年底前安全鉴定超期和2021年到期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实现安全鉴定超期存量清零;全面完成已录入浙江省水管理平台登记目录内的山塘安全评估工作。2022年起,所有水库山塘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实现常态化管理。

(二)分类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分步分类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在2022年底前开工建设15座病险水库(三类坝)除险加固,其中完成12座病险水库(三类坝)除险加固,同时开工建设并完成8座病害水库(二类坝)除险加固;在 2023年底前完成续建的3座病险水库(三类坝)除险加固,开工建设并完成11座病害水库(二类坝)除险加固。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加快实施山塘综合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存量危险(病险)、病害(基本安全)重要山塘的综合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存量危险(病险)、病害(基本安全)普通山塘的综合整治。2021年底前新认定的危险(病险)、病害(基本安全)山塘,在2023年前完成综合整治。以后评估认定为危险(病险)、病害(基本安全)的山塘,在两年内实施综合整治;其中评估为危险(病险)的重要山塘原则上在次年实施综合整治。具体任务见附件。

(四)健全完善管护机制。制定完善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奖补机制,进一步提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水平,2021年所有水库、重要山塘物业化管护实现全覆盖。以实现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等“三个责任人”从“有实”到“有能”为目标,强化责任落实、能力提升、制度保障、措施到位,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确保水库山塘安全运行。

(五)逐步实现系统治理。实施水库系统治理,实现“三通八有”(道路通、电力通、通信通和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预案、有物资、有监测设施、有放空设施、有管理房),使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水库登记率达到100%,水雨情自动监测率达到100% ,视频图像监控率达到80% 。加快建设水库山塘水雨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实现所有水库和部分重要山塘水雨情观测自动化,全面提升超标准洪水应急监测能力以及水文测站数据传输的稳定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水库山塘除险清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各方职责,加快工作进度,坚决打赢水库山塘除险清零行动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落实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水库山塘“久病成险”。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非市属水库和山塘的运行管护,负责水库山塘除险加固的政策处理。兰溪市丰源原水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廉政及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现场全面管理。

(三)强化要素保障。市发改局要优化项目的审批备案流程,市财政局要对水库山塘除险加固项目的配套资金给予倾斜,市水务局要做好相关项目的资金筹措、谋划与建设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占补平衡等。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水库山塘除险清零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考核内容。建立争先创优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责任主体加快建设进度。

(五)精减审批流程。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兰溪分局等部门对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整治工程建设的立项、可研、初设、用地、概算、招标控制价等审批(审查、审核)环节进行执行并联审批,精减前期审批时间。

(六)加强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勘察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按期完成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清零任务,确保工程和资金安全。对已实施除险加固的水库和山塘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尽快投入正常运行。

(七)建立退出机制。妥善实施水库山塘降等报废,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小、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经过充分论证后进行降等或报废,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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