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
考试工作的通知
兰溪市职业中专、兰溪六中、江南职校:
遵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金市教办〔2021〕3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各项工作,确保首次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平稳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操作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李益民 副组长:戴慧斌
成员:朱葛群、肖栩、张 伟、倪如禄、徐永彬
二、考试科目、人数
科类
学校 | 机械 | 计算机 | 药学 | 烹饪 | 旅游服务 | 财会 | 电子电工 | 商业 | 医学护理 |
艺术 |
其他 |
职业 中专 | 21 | 29 | 47 | 3 | 4 | 2 | 3 | 7 | 53 | 1 | 38 |
兰六中 | 1 | 75 | |||||||||
江南 职校 | 17 | ||||||||||
合 计 | 21 | 30 | 47 | 3 | 4 | 2 | 3 | 7 | 53 | 76 | 55 |
三、考试时间
根据省市教育考试部门要求,我市2022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深化完善职业技能操作考试的重要意义
我市2022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报名人数301人。其中艺术类76人、其他类55人仍参加省统一考试。根据(浙政发〔2020〕11号)文件规定: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深化完善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是我省进一步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满足中职学校多样性教学需求,有利于对接高职招生新形势要求,也有利于确保考试安全。各校要充分认识深化完善职业技能考试的重要意义,强化改革政策宣传,真正做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
2.切实加强职业技能考试的组织领导
各校要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金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和健全考试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要做好部门统筹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强化全流程监督检查。制定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
3.准确把握考试内容和技能操作合格标准
各类别职业技能考试的内容原则上仍按照《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试行方案》(浙教试院〔2014〕25号)执行。机械类、计算机类、药学类、烹饪类、旅游服务类、财会类、电子电工类、商业类、医学护理类的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按《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试行方案》(浙教试院〔2014〕25号)执行。艺术类、其他类技能操作考试仍按原考试办法执行。
4、做好职业技能操作考试的组织实施
我市 2022年职 业技能操作考试由市职业中专考点组织实施。考 点学校要严格按照《金华 市 2022年职 业技能 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落实考试组织与管理 ,建立各环节工作机构 ,健全管 理制度 ,规 范操作细则,科 学制定考试 工作方 案 ,明确有 关类别 操作考试时间 、考 点 、考试形式 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 ,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添置考试设备,包括视频监控和录像设备。市教育局 将强 化对职 业技能 操作考试全流程的监督检查 ,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
附件:兰溪市2022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兰溪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兰溪市2022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
实施方案
为 全面贯彻 落实《浙江省人民 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 合改革试 点工作的通知》 (浙政发〔2020〕1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88号)和《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金市教办〔2021〕30号)要求,为确保我市首次合格性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工作平稳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报名及收费
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报名公告并在官网增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平台链接,由兰溪市各高职学校组织学生通过浙江省考试院平台统一报名、缴费。考试收费按照每个专业类别不同标准由兰溪市教育考试院执收。所有考试命题及组织管理相关费用均从中开支。
二、考试命题及试卷印刷
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合格性标准(试行)》进行命题、印制试卷。
三、考试组织实施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由兰溪市教育局、兰溪市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
1.考点设定。我市职业技能操作考试考点设在市职业中专,
其中,医学护理、药学类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分别委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丽水学院共同完成。
2.评判标准。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确定。考点学校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合格性标准(试行)》实施考试。
3.考试人员选聘及管理。考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所在学校或主考选聘。选聘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业务能力强 ,精通本专业相关教学内容及操作技能。
(3)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规定。
(4)经考前培训,考试合格。
(5)身体健康 ,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6)未发生过考试工作事故或失职行为 。
(7)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而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应回避接触考试的试题、答案、评分参考等涉密材料。
4.培训考核。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由考点所在学校负责。培训、考核应依照评判标准、组织管理业务、职业道德教育、考风考纪监管、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
5.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2月间
6.考点布置。(1)考点入口设置考试项目、考点名称的标示。考点醒目位置张贴考点布局示意图、考点考场分布图,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2)设置引导牌,划定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设置出入口警戒线,考试时专人值守。(3)配足相关设备,满足考试需要,保障考试运行正常。
四、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考点学校在本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做好涉考人员的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培训、考试环节的防疫措施、防疫物资的配备等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考风考纪。考生所在学校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公平参与竞争。考点学校要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3.安全教育。考生所在学校和考点学校要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涉考人员安全。
4.违规处理。考生或施考工作人员在考试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