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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33793087E/2021-1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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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1-11-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2021年1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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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1-23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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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恒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兰溪市赤溪街道东徐村

浙江恒杰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恒杰建材有限公司厂区位于浙江省兰溪市赤溪街道东徐村,企业于2012年5月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恒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12月获得了原兰溪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兰环审[2012]107号,并于2014年12月通过原兰溪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验收:兰环验[2014]49号,于2019年完成了全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由于市场上砂石质量良莠不齐,影响企业商品混凝土生产均质化,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同时也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便于开发新型商品混凝土,企业拟利用现有厂区及厂房,新增砂石生产设备,新增年产砂石106万吨,本项目新增产生的砂石均用于现有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不外售,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减少物料在生产环节的运输,减少能源消耗,本项目碎石场设置已通过联合部门的审查;另外同时对现有项目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更换。

我单位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达标排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资金,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减少能源消耗,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废气:破碎、筛分生产车间为密闭厂房,破碎机、振动筛设备均为密封设计,并采取湿式作业。同时对破碎机、振动筛围挡封闭(围挡破碎、筛分系统时上留石料进口、下留成品石料出口),同时在破碎机、振动筛进、出料口等各产尘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区内车辆行驶道路等裸露在环境空气中的尘源须设置(移动式)水喷淋装置,根据一定地面温度和湿度喷淋水雾。厂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备清洗设备和人员,对车辆进行冲洗清洁。项目原料运输过程应对车辆进行全封闭或遮盖。项目原料堆场为密闭厂房,四周安装固定可调摇臂喷头,确保整个堆场洒水全覆盖,卸料时及时开启喷洒系统,保持物料表面湿润。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兰溪一净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清运至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沉淀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1)加强噪声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的产生;(2)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2


兰溪市乾达印刷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纸质包装材料及其延伸制品迁建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女埠街道大吴岗村



兰溪市乾达印刷有限公司

项目从兰溪市创业大道121号兰溪华灵机械有限公司迁建至兰溪市女埠街道大吴岗村兰溪乾达印刷有限公司。项目采用成熟的印刷、压痕等工艺,引进德国产罗兰印刷机,购置覆膜机、压痕机等国产设备,建设年产500万平方米纸质包装材料及其延伸制品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图案整洁、色彩鲜艳、造型新颖等优点,项目建成后,年销售2050万元,利税170万元。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企业单独设置印刷车间,印刷、润版、洁版、擦洗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烫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所在屋顶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收集,委托浙江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统一清运至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兰江。

固废:固体废弃物只要按环评要求收集、贮存,做到及时清运,统一处置,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 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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