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着力推动村级权力运行监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结合基层实践,探索推行《灵洞乡村级集体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在兰溪市纪委市监委三季度例会上,灵洞乡纪委书记滕飞分享了该乡立足实际,探索实施村级对外投资办法的经验。 据了解,灵洞乡是兰溪的“水泥之乡”和旅游胜地,当地民营企业多、民间投资多、投资收益多,随之而来的村级资金管理风险也多。 今年以来,为在保障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的同时,防范廉政风险,灵洞乡纪委精准聚焦,排好作战计划表,做好工作推进,确保办法落地见效。 一方面,灵洞乡纪委实地走访、深入调研,摸清各村家底。在收集掌握历年投资情况的基础上,乡纪委通过走访调研涉及对外投资的行政村,了解村内的投资缘由、投资收益以及是否存在坏账等情况,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分析。 另一方面,灵洞乡纪委理清思路、精心谋划,多方协同作战。为确保办法尽快落地,乡纪委牵头成立办法起草小组,会同“三资”办与各村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对上级文件提出的原则性条款进行明确及细化,并对具体实施工作进行会商。 “办法的出台目的还在于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灵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滕飞说道,针对投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程序不合规、履职不到位、投资收益不清、问责追责难、利益输送等五类情况,该乡纪委还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开展专项检查,对在村集体资金投资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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