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文件名称:

  • 信息名称:

    兰溪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03-27

  • 公开方式:

  • 登记号:

兰溪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1-10-29  15:0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兰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一、规划基础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全市年度火灾十万人死亡率、亿元GDP火灾损失率均控制在市政府指标范围内,实现了十二五的预期目标,市政府在金华市政府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取得较好成绩, 2015年被评为优秀。从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看,全市的消防安全责任制逐步得到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逐年完善,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消防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二)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消防工作取得显著发展成效的同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没有得到彻底改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为薄弱,主要体现在:一是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落实仍不够到位。市委、市政府虽已出台《消防安全岗位职责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但部分区域、部分行业的隐患仍然比较突出,工作落实仍然存在盲区。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有待完善。全市共有市政消火栓618个,且完好率不足84%,经济开发区虽然增加市政消火栓280余个,但受限于市政管网压力不足,难以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比较突出。三是灭火救援装备、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车辆装备结构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我市的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个人防护装备未配备到位,未按十二五规划配备高喷车等车辆。四是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普遍存在。低、小、散、弱和网店等新型经营模式的出现,导致部分地区消防安全隐患依旧突出;单位业主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消防法制观念淡薄,隐患自查自改和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等制度未能落实,导致火灾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五是职业技能鉴定和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培训进度缓慢。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未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持证上岗率仅为39%六是消防宣传机制尚不完善。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程度和覆盖面较低,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未形成常态化消防宣传,媒体消防公益广告播出频率低,国民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有待提高。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协调推进两富”“两美建设,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城乡协调发展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消防安全的期望与关注不断增加,给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五年,面对消防工作的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主动作为,以更高姿态和更严标准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区一地一城的建设要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构筑火灾事故防控体系和提升灭火救援能力为根本,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新需求,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进程,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面保持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为建设两富”“两美兰溪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三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部署,统筹消防事业发展,积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使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坚持防消结合原则。突出预防为先,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将火灾预防与火灾扑救有机结合,减少火灾危害。

3.坚持依法监管原则。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职责明晰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严格督改火灾隐患,依法纠正和处理消防违法行为。

4.坚持科技驱动原则。强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信息主导、准确研判、主动防控的水平,全面提升灭火救援和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5.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1.消防安全形势更加稳定。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全市年度火灾十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33以内。

2.火灾防控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增强,消安委和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运行更加顺畅,智慧消防建设成果得到广泛运用,依法治火的格局初步形成。

3.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更加科学。城市、城镇消防规划全面制订完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全面纳入城乡规划并同步实施,覆盖城乡的消防专业布局基本形成。

4.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更加完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快速发展,合同制消防员充实灭火一线,全面缓解现役警力不足的问题;健全综合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5.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更加提升。拓宽消防宣传途径和手段,建立灾后的消防宣传模式;全面建立县、乡两级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丰富消防宣传载体,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显著提升,在十三五末达到80分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2017年前,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并在县、乡两级有效运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考评体系,切实将消防安全目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规范、健全各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每季度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县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镇乡(街道)消防工作站的实体化运作,消防工作站逐步配备事业编制的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实施常态、综合、动态管理,分级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网格化管理标准,出台以奖代补的奖励机制,开展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实现与平安综治系统的有机融合。2016年,已推广平安综治系统的镇乡(街道)、村(社区)消防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率达到50%2017年达到70%2018年达到90%以上,十三五末应用率达到100%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消防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制定出台火灾事故分级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形势并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建立符合行业系统特点的消防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其他政府部门按照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其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政府信用体系,实行失信惩戒。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规定落实六加一措施;火灾高危单位每年开展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支持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建立事前明责、事中问责、事后追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函告、约谈、督查、问责等制度,督促各地各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履行。上级政府要与下级政府、本级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实现事前明责;强化日常的检查、督查,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消防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实施事中问责;对每起亡人火灾、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以及有影响的火灾,要及时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实施事后追责。

(二)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开展常态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制定整治工作规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分时段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2016年底前,完成国家级和省级中心镇、城区街道消防工作站专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配置;2017年,所有消防工作站都要配置专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开展实体化运作。消防工作站专职事业编制人员不少于1人,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5人。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在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的作用,规范完善隐患排查、督改、通报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积极整改火灾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活动)期间消防安全。

2.推进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行业)整治。全面推广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经验,配合城市改造规划,优先规划改造城镇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在2016年底前基本消除辖区内已排查发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并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挂牌、整治工作机制。落实行业性、区域性火灾隐患的逐级政府挂牌整治制度。严格源头管控,避免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产生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3.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的分级治理。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标准、督办程序、专家论证、责任追究等相关要求。按照应挂尽挂原则,建立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工作机制,明确督办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抓好跟踪落实。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县城和全国重点镇要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的制订和修编工作。2017年,有条件的建制镇完成编制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应全面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2018年,所有建制镇完成编制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加强规划间的统筹衔接,强化规划的执行实施,建立健全城乡消防规划近期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分解落实消防规划中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健全完善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考评机制。

2.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的原则,开展消防水源的评估,在编制市政道路建设规划时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规划内容,对新建道路做到同步建设;对历史欠账以及老旧城区数量不足的要制定补建方案,确保年度建设任务按计划完成;对现有市政消火栓要加大检查、维护和保养的频次,确保完整好用。对经济开发区等供水能力不足的区域予以重点建设,改造供水设施,扩大管网的通行容量;建设取水平台和引水设施,提高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源的利用率,形成市政供水管网和天然水源相结合的消防水源体系。在火灾防控任务重、市政水源缺的工业园区、石油化工聚集区、石油化工企业周边天然水源,建设消防专用取水口或引水设施。

3.强化消防装备建设。加快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推动全市在装备配备数量全面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基础。加强攻坚装备和专业装备配备力度,针对大空间、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危险源,加强举高喷射消防车等装备配备。针对灾害事故现场装备物资保障需要,配备灭火(洗消)药剂和特种(专用)器材等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加强首战车辆配备,消防站主战消防车全面实现多功能化,具备独立完成初期火灾扑救及破拆、救生、照明、排烟、登高等基本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城市政府专职队应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政府专职队应按《乡镇消防队标准》配齐车辆装备。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建设十三五期间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力争达到4.63万元/人的标准,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分别按45人和25人计算;特种防护装备按站配备的项目分别按4个班、3个班进行计算,普通消防站选配项目参考特勤消防站,个人防护装备适体率达到95%以上。

(四) 加强灭火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加强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依托市级应急联动平台,建立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各类重大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提请政府牵头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开展大联动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

2.强化消防灭火救援攻坚能力。优化队伍构成,强化专业型攻坚班组建设,配备专业人员、专业装备,开展专业训练。按照辖区灾害事故主要类型组建相应处置专业队。

3.大力发展合同制消防队伍。通过征招合同制消防队员来弥补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力量不足。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25,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补充,保证全市消防力量能够满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按照现役消防执法干部和消防文职人员不低于12的比例,公开聘用消防文职人员,用于公安消防机构辅助性工作岗位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执法工作

4.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合同制消防中队、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形成对现役消防力量的有效补充。将我市一、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队长、指导员享受事业人员同等职级工资待遇或解决事业编制。

(五)创新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手段

1.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运用消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引导和监督管理。探索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单位隐患自查自改和个、微、小企业消防安全托管模式,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等制度,重点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经营行为,推动建立公平竞争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大力培育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实现消防培训的社会化、市场化。

2.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在全面开展社会单位一懂三会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一般社会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分行业、分区域的社会消防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3.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加强部门资源、平台共享,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的智慧化水平。配备4G单兵图传系统,建设PDT警用数字集群系统,推进消防移动警务应用。继续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和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等技术手段在社会单位的运用,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十三五末期,要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已完成建设系统的融合,强化应用成果的功能拓展。

4.推动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推动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对会员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检查、督查,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培训企业的诚信意识,提升火灾防控的水平。

5.加强消防产品监管和消防科技应用。质监、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定期开展消防产品整治,从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有效净化消防产品市场。以应用为核心,深化技术革新,强化消防部队的科技应用,提高消防部队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单位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提高技防水平,实现科技成果更好地为防灭火工作服务。

(六)创新社会化消防宣传模式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宣传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119消防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全面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火灾事故灾后宣传培训模式,强化事后对发生火灾所在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2.丰富消防宣传教育载体。深化消防宣传七进,扩大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面。教育部门要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从娃娃抓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军训等活动,确保每个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名新入学的学生有1册消防安全宣传读本且每学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课时,每次军训落实四个一活动。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2017年创建不少于1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醒目位置设置逃生疏散线路图、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并将消防宣传标语、常识片、公益广告在公共娱乐场所、交通工具机载、旅游景点展示等屏媒运行单位进行常态化播报;在城区主要道路口设立消防专用公益广告牌;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公共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加强消防宣传,广泛开展三提示宣传活动。官方微博、微信定期发布消防工作指示、要点、动态和不同时段的消防安全提示,多渠道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同时,积极发动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消防文艺作品,推动消防文化建成。

3.夯实社会消防宣传基础。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注重社会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至少明确1名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员、保安人员担任的专职消防宣教员;推举社区(村)消防平安大使2016年各社区至少聘任3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每个社区、农村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或义务消防宣传员。进一步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体系,建立消防志愿者管理、服务、保障、考核和激励等机制,招募发展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3%。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要建设设施功能齐全、能同时容纳50人参观的体验式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鼓励与相关部门、社会单位的社会实践基地合建)。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县、乡两级消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2016年,全市区域性火灾隐患所在镇乡(街道,含开发区)要建立有固定场所、有固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2020年底前,各镇乡(街道)要根据实际,合理制定建设计划,确保实现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对各行业、人员和区域的全覆盖(其中,人口超过5万或GDP超过35亿的镇乡(街道)必须建设)。用人单位要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具有职业资格人员信息库,2018年底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并定期开展继续教育。

(七)实施四项重点工程

以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为载体,推动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实施前,须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四项重点工程一览表

工程名称

总体目标

主要建设时序

社会单位的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程

通过达标创建,使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2017年分类别开展试点推广。实现在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一般社会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深化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良好格局。

2016年底前,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政府信用体系,实现消防许可、执法数据与市信用办的实时共享。2017年底前,消防工作站都要配置专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开展实体化运作。2017年底前,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并在县、乡两级有效运用。十三五末,实现消防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运用。

智慧消防建设工程

强化消防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消防体系,实现火灾事故防范社会化和火灾事故扑救的信息化和科学化。

配备4G单兵图传系统,建设PDT警用数字集群系统,推进消防移动警务应用。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和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等技术手段在社会单位的运用。 十三五末,加强与部门已完成建设系统的融合。

社会化宣传培训工程

拓宽宣传途径,丰富宣传手段,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全民参与的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局面,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分以上。

2016年底前,全市区域性火灾隐患所在镇乡(街道,含开发区)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2017年底前,创建1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1个体验式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0年底前,人口超过5万或GDP超过35亿的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建立火灾事故灾后宣传培训制度,强化事后对发生火灾所在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具有职业资格人员信息库,2018年底前实现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的落实。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划》的有关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贯彻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地方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的意见》,加大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保障力度。拓宽消防经费的社会供给渠道,接受社会资金和捐赠,鼓励社会公益兴办消防事业。

(三)实施跟踪问效各级政府要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市级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于2018年和2020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