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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42940229E/202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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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兰溪市2021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兰溪市2021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

  •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1-10-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关于《兰溪市2021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兰溪市2021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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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0-15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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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2021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兰溪市2021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30日在http://www.lanxi.gov.cn/art/2021/9/30/art_1229288169_3924726.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0月14日,我单位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单位地址,兰溪市经信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6261073@qq.com。

联系人:高明   联系电话:0579-89019326。

                  

 兰溪市经信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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