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22-07-14
发布时间: 2021-10-1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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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兰溪市强化创新驱动、完成新旧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期,是协同推进“两富”“两美”兰溪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对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的时期。为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功能,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兰溪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根据《兰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兰溪实际,编制本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兰溪市经济实现“追赶跨越、重振雄风”的重要时期,也是兰溪市金融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兰溪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金融市场规模较快增长,金融体系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金融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业的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15年末,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3.68亿元,相对于2010年的9.02亿元,增长了65.2%,“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10.6%。五年间,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均取得一定的成就。 金融业增加值: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从事金融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银行存贷款总量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56.91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46.42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2.4%和15.9%。证券期货交易额迅速提升,截止2015年末,全年证券交易额2262.17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近5.5倍。保险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截止2015年末实现保费收入6.37亿元,“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11.73%。 2.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 “十二五”时期,我市加大金融业发展力度,积极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新型金融机构。截止2015年末,我市已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新进4家(越商、泰隆、民泰、平安),保险业金融机构18家,证券业金融机构3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新成立3家(金梭、汇鑫、京兰),担保公司1家,典当行2家,私募基金机构8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2家,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公司1家,形成了初具规模的金融组织体系。 3.资本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十二五”时期,我市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兰政发〔2015〕43号),大力进军“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发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截止2015年,我市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企业7家,新增股份制公司5家,实现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2家,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家,拥有主板上市公司1家。 4.金融开放创新向前迈进 “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对外开放向前迈进,五年累计引进内资281亿元,引进外资1.4亿美元,完成浙商回归85.4亿元,实现总部税收10.3亿元。 “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创新不断推进,围绕《兰溪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工作方案》、《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全市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推行专利权、林权、应收账款、排污权等新型质押贷款,以续贷“无缝对接”为抓手推进还款方式和贷款方式创新,不断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5.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设立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健全了各项监管制度,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形成了“一办一行一处”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为促进金融业的有效和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与监管保障。“十二五”时期,我市成立了“信用兰溪”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且先后出台了《关于兰溪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兰溪市干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优化了我市金融业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 1.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偏低 “十二五”期间,我市金融业虽有较快的发展,但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仍然偏低,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截至201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仅占全市GDP的4.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较2010年降低了0.2个百分点。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主要集中于存贷款市场,而债券市场、票据市场、融资租赁市场、期货市场等几乎空白;银行业务主要集中于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规模偏小,衍生金融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证券业务品种开发缓慢;保险业中各家公司所推出的险种仍然主要集中在寿险和财险上,农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险种亟待拓展。 2.直接融资比重不高 融资结构不合理,直接融资规模偏小。全市只有康恩贝一家上市公司,“十二五”期间没有新增上市公司;债券市场发育不成熟,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意识不强;企业产权交易平台不完备,各种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业发展落后,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机构较少,融资能力偏低。 3.金融配套支撑不足 与周边主要城市相比,全市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功能较弱,资信评估、会计审计、律师服务、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较少。对金融人才吸引力不够,缺乏高层次的金融管理人才和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才。 4.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压力较大 在目前经济“新常态”、转型升级的形势下,全市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因经营流动资金紧张、市场发展不善等因素,易发生金融业务违约行为,累积地方金融风险。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担保链资金链断裂等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银行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且处置难度仍然较大。此外,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使得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的控制难度加大,进一步加剧全市金融风险的防范压力。 1.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 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产业融合步伐加快,产业格局调整加速,但全球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劳动力成本上涨、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将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的过多依赖外需的生产和市场结构带来空前挑战。 从国内形势看,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的新常态,改革、创新和新型城镇化“三大红利”逐步释放,但资源、环境和人口老龄化“三重制约”更加严峻。“十三五”时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将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互联网+”、“文化+”等新模式、新业态将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从区域发展看,“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等国家战略的带动效应将不断显现,金义综合保税区设立、金黄高铁建设、内河水运复兴等使兰溪区位显著提升;浙中城市群加速崛起,周边兄弟县市发展迅猛,使兰溪面临不进则退的巨大压力。 2.国家、省市金融发展政策导向 “十三五”规划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中长期发展战略谋划的五年规划,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国梦,两个一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三个对内对外开放战略(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四化同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从国家层面,“十三五”时期将着力提高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中的比重,同时放宽金融市场准入。确立金融综合经营模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完善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具体可能细化为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培育私募市场,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扩大资本市场开放,便利境内外主体跨境投融资,包括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范围,提高投资额度与上限,开放境外个人直接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有序推进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等。 浙江省层面,“十三五”时期更是把握好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特征,强化创新驱动以适应发展变化的关键时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今后五年省内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指出未来5年内浙江金融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空间布局将按“五、四、三”规划蓝图进行展开。同时根据浙江省七大万亿级产业的转型升级框架,《浙江省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浙江基本建立全国领先的大金融产业格局、特色鲜明的金融产业功能体系、竞争力强的金融主导产业,分阶段实现两大总体目标:金融业总收入1.6万亿,占GDP总量的9%-10%。 (二)发展机遇 立足当前形势,展望未来五年,兰溪金融业发展迎来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1.产业升级拓展金融发展新空间 “十二五”以来,兰溪市抓住实施“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积极推进“互联网+”,“文化+”等新模式,促进纺织、医药、水泥、化工等传统产业加快转型,推进电子商务、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提速增质,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9.2%。“十三五”期间,兰溪市以“时尚纺织、装备材料、医药健康、信息物流、文化旅游”五大产业培育和十大特色小镇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生态高效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共进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推进智能制造,打造“宜业”城市,为兰溪市金融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创新驱动赋予金融发展新动力 “十二五”以来,兰溪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05%,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十三五”时期,兰溪将发挥“一站五中心”平台优势,积极对接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上海交大、张江高科等高端平台,提升“两基地三园区”,把握“互联网+”发展新引擎,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推进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 3.区位提升创造金融发展新机遇 兰溪地处钱塘江中游,金衢盆地北缘,地理环境优越,素有“三江之汇、七省通衢”之称。“十三五”时期,兰溪借势钱塘江航运复兴的机遇,依托兰溪港建设,加强与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互联互通,深入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同时打造以“三横六纵三联”为主要框架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重点建设临金高速、港航开发、金建高铁等运输通道,全面融入金义都市区。兰溪区位优势的不断凸显,也为兰溪金融业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及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4.深化改革释放金融发展新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战略部署,决定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放宽银行、保险、证券等市场准入,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步伐,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等,为推动企业上市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已经成为我国“十三五”时期的重要工作,其中帮助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是去杠杆的重点任务之一,这些都为兰溪市金融业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三)面临挑战 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增大,以及金华其他县市金融竞争力的逐步增强,兰溪金融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 1.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宏观经济面临新常态,需要解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难题,表现为转型升级压力增大、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企业综合成本呈上升趋势,影响了兰溪金融业发展速度。 2.自身条件的制约 尽管兰溪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发展经验,但仍面临一些自身发展的制约,在融入金义都市区的同时面临着大城市“虹吸效应”,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政府财政收入放缓与刚性公共财政支出加大,人口结构也面临人才外流、常住人口减少以及人口急剧老龄化,这都可能会影响金融业的发展。 3.县市间的金融业竞争加剧 在全国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兰溪市周边众多县市纷纷将金融业列为重点发展目标,兰溪金融业发展面临着资金、人才等资源的激烈竞争;义乌、永康等金融业改革试点获得的优惠政策正对兰溪市金融业的发展构成挤压。在这种形势下,兰溪市金融业必须结合自身的特色,加快发展。 三、“十三五”时期推动兰溪金融业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兰溪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金融发展新趋势,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以推进“三大”融合为主线,不断完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加紧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兰溪打造成为浙中互联网金融集聚示范区,为加快建设“两富”“两美”兰溪,打造宜业、宜游、宜居的产业振兴示范区、古韵风情旅游地、品质活力幸福城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1.服务实体经济原则。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导向,推动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力争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缓解。 2.普惠利民原则。坚持民生金融优先,做好特殊群体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金融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 3.市场导向原则。进一步确立金融机构主体地位,激活金融市场活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分有效的金融资源保障。 4.鼓励创新和风险防范并重原则。坚持创新和风险防范“两手抓”,鼓励金融产品、服务、监管创新,提升金融业拓展活力;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1.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政府推动和市场导向下,走出一条适合兰溪经济发展特点、符合兰溪城市定位、有利于区域发展的金融业发展道路。力争到2020年,我市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分工合理的较为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机构业务结构更加优化、经营效益更加提高;基本形成高效开放、创新活跃、服务优质,与兰溪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现代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 2.具体目标 ——金融业发展总体情况。进一步提升规模水平和总体实力,提高产业地位和经济贡献程度,力争到2020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超过25亿元,占全市GDP总量比重达到7%以上。 ——银行业发展情况。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逐年稳步增长,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信贷比重进一步增加。力争到202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余额分别达到640亿元和620亿元;“十三五”期间,小微企业贷款的年均增速高于全国贷款增速和全省平均水平,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3家以上。 ——保险业发展情况。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力争到2020年末,实现保费收入16.7亿元(年增速17%),保险密度30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4.1%。 ——资本市场发展情况。根据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现状,结合企业实际,多方面推进企业接轨多层次资本市场,主攻新三板,推动本地的产业龙头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十三五”期间,新增股份制改造企业50家以上,全市上市企业3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25家以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70家以上,培育10家左右上市后备企业。全市直接融资总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例达到15%以上。 ——产业基金发展情况。切实加强对产业基金投资方向的指引,促进产业基金与优质项目对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产业基金发展的法律保障措施,解决好融资机制、基金管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投资行为限制、投资退出渠道等问题;严格产业基金行业监管,建立投资者赔偿在制度,推进基金份额上市流通。力争到2020年末,产业基金规模实现50亿元。 ——金融生态环境。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有效的金融稳定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民间信用不断强化,民间融资更加规范化;优化信用环境,加快信贷产品创新,完善落实征信管理制度,确定评级授信实施标准;金融人才素质和投资者素质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金融活动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持续稳定,金融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和风险控制水平继续保持较好水平,努力维护信誉良好、创新活跃、具有吸引力的金融发展环境。“十三五”期末,不良贷款率低于金华平均水平。 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发挥我市信息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加快信息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推进传统金融转型升级,以我市经济开发区为中心,重点打造互联网金融科技中心,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集聚发展,使兰溪成为浙中互联网金融集聚示范区。 1.打造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浙中云计算中心兰溪分中心建设,提升信息网络基础工程,打造“智慧兰溪”;加快推进与蚂蚁金服集团的合作, 积极推广“互联网+城市服务”、“互联网+生活商圈”和“互联网+农村金融”三大板块,打造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 2.推进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融合 鼓励传统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转型升级,推动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跨界发展,开展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服务、技术和平台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在更广泛地区,为更多的群众,提供更便利的存贷款、支付结算、保险、投资、信用中介等金融服务,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合格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 3.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 优化互联网金融政策支持,健全互联网金融领域支付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监管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强化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加快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营造扶优限劣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生态环境。 (二)推进“三大”融合 大力推进产业和金融、科创和金融、城市化和金融“三大”融合,为打造产业振兴示范区、古韵风情旅游地、品质活力幸福城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1.推进产业和金融深度融合 紧抓我市打造产业振兴示范区的契机,主动对接浙江七大万亿产业和金华五大千亿产业,大力推进产业和金融深度融合,大力培育五大产业,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生态高效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共进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具有兰溪特色的产业转型和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兰溪制造”向“兰溪智造”转变,打造“宜业”城市。 扩大产业基金规模。加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积极组建 “兰溪人回归”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时尚纺织、装备材料、医药健康、信息物流、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培育,推进全市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金融支持时尚纺织业转型升级。继续深化棉、化纤纺织加工行业区域差别化信贷政策,对兰溪的优质纺织企业予以优先信贷支持,加强政银企对接,扩大转贷专项资金规模及允许转贷银行范围,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纺织服装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加速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纺织服装龙头企业推进和整合上下游供应链,优化供应链管理流程,提高供应链产品和资金周转速度。引导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支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及时为供应链中小配套企业提供债权确认,支持供应链配套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 推进文旅产业和金融深度融合。紧抓我市打造古韵风情旅游地的契机,大力推进文化、旅游和金融深度融合。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探索推广景区收费权质押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对文化旅游产业集群提供供应链融资、联保联贷、民宿贷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对大型实景演出等重大项目提供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依托浙江农信“丰收购”电商平台、浙江农信丰收家社区O2O系统、在诸葛镇、黄店镇等旅游特色地区打造旅游电商金融服务站。在芝堰风景区、六洞山景区、诸葛八卦村和兰湖旅游度假村等休闲旅游风景区设置“无障碍刷卡一条街”,布置POS机具、转账终端、流动服务车,提供立体金融服务。创新融资方式。在寻求银行继续加大信贷扶持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文化旅游企业担保融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文化旅游产业,多渠道地支持文化旅游企业的成长。 推进物流产业与金融深度融合。紧抓金义综合保税区设立、金黄高铁建设、内河水运复兴和嘉宝物流海铁联运班列开通等契机,大力发展物流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物流结算金融、物流仓单金融和物流授信金融等物流金融服务创新,通过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兑仓、开证监管等方式为物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探索推动交易、金融及政务监督“三合一”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设,加强银行与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的金融合作,培育、延展第四方物流运营主体的融资功能;在大型物流与仓储中心建立配套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集中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信用管理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集成供应链企业资信评估、融资交易、仓单质押、保险功能,减少物流与供应链企业的融资交易成本,提高其融资效率。 2.推进科创和金融深度融合 紧抓我市打造品质活力幸福城的契机,依托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兰溪产学研合作工作站、浙江大学兰溪技术转移中心、浙江工业大学兰溪技术转移中心、浙江师范大学兰溪技术转移中心、浙江理工大学纺织技术转移中心和中纺院江南分院兰溪技术转移中心等“一站五中心”科技平台,大力推进科创和金融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体系,深化银行与科技企业的合作,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并完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体系,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不断健全基础设施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打造“宜居”城市。 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体系。制订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以创业投资为核心的股权投资体系。通过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加快引导基金运作步伐、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落实有关创业投资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不断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体系,促进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成长壮大。 深化银行与科技型企业的合作。不断探索银企合作新模式,尝试开展投贷联动工作,创新和丰富金融产品,完善服务手段,促进银行、科技型企业合作向多元化、长效化方向发展。积极推广包括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贷款保证保险资金、股权质押贷款、订单贷款等业务,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按照“争取支持、融资创新”的思路,积极争取众创企业到省级股权中心挂牌,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新三板”和创业板挂牌、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加快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投入兰溪发展。 对接长三角区域科技大市场。创新跨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展机制,依托省级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平台,积极对接上海、江苏等长三角区域网上信息技术交易平台以及浙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外包、科技金融等中介服务,形成集“展示、交易、在线、投融资”四位一体的科技大市场网络,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分中心。推进跨领域行业协同创新,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和品牌强市建设。 3.推进城市化和金融深度融合 紧抓我市全面融入金义都市区,推进“三江六岸”品质活力幸福城市建设,构建浙中水、公、铁联运综合体系为契机,主动探索城市化和金融融合新方式。 围绕“一街多点”建设金融集聚区。利用丹溪大道金融机构集聚的优势建设金融一条街,主要集中各种金融机构的总部、法人总部以及主要部门。依托总部大楼,发挥市场与政府双向互补作用,打造立体化的招商平台,加大股权投资产业和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引进力度。根据兰溪市经济、金融发展态势以及兰溪市政府的要求大力发展兰花小镇和金角、上华两大新区,为打造金融集聚示范区创造条件。依据小镇和新区的发展特色提供金融服务,更好地实现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充分利用兰花小镇自然环境的优势,将兰花小镇打造成为文化、旅游和金融产业相互融合的特色小镇,以兰花小镇特有的兰花生物技术产业、兰花美丽健康产业、兰锦时尚创意产业为依托,深度开发“兰文化”和李渔生活美学文化,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创新文旅金融业务,打造支持文旅产业快速发展的融资服务平台。发挥金角新区的区位优势重点培育、引进互联网创新金融、互联网科技、大数据、教育培训等科技类企业。到2020年,引进优质的互联网类金融企业5-10家,培育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1-2家,引进大型优质的基金公司5-10家,努力打造省内知名的金融业态丰富、金融营运手段现代化的互联网金融中心。上华新区围绕行知学院进行金融产业布局,鼓励银行在行知学院周边开设网点,以行知学院为中心吸引优质创新型企业和新型金融机构,形成科学技术和金融创新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打造兰溪科技金融中心。在市区主要街道、公共机构和生活社区周围扩大金融便民服务的覆盖范围,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增加便民金融设施,在一定规模以上的社区设立社区银行,提高金融和居民生活的融合程度。 努力打造开放多元与协调创新的城镇化金融服务体系。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化建设领域,尤其是交通、教育、医疗、水电气等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兰溪人经济”,强化项目、资金、人才对接,通过市政府网站、异地商会网站和“兰溪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信息,吸引在外兰溪人参与城市化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升级等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投资新格局。加快金融制度、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创造性地破解城市化融资瓶颈,规避城市化进程中的金融抑制问题。 加大对“三江六岸”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设立城市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和重点产业发展等投资基金,为全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服务,向以PPP模式建设的项目提供持续稳定的融资。鼓励信托投资公司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合作发起设立以投资和运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定位的股权投资基金,引导银行机构配套提供资金募集、托管等服务并给予项目贷款支持。 优化交通投融资模式。以我市建设“三横六纵三联”为主要框架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构建浙中水、公、铁联运综合体系为契机,深化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为公路铁路、城市基础设施、港口建设等提供长期稳定、利率优惠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中长期融资优势及引领导向作用,积极为各地建设提供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通过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有效且高效的城市交通投融资模式,由于城市交通建设资金体量巨大,可由政府主导建立城市交通建设基金,将城市交通沿线土地开发收益、附属资源开发收益及相关商业开发收益统筹归集,保障城市交通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城市交通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政府投入土地的预期开发收益为支持进行市场化融资,通过中期票据、融资租赁、银团贷款等结构化组合解决配套资金问题。 金融创新助推特色小镇。围绕小镇核心业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成立专业的开发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在政府配套政策支持下,合理运用金融创新工具,为兰花小镇、牛仔风情小镇和诸葛古建筑文化小镇等10个特色小镇的发展提供信贷支撑,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带动作用。 五、“十三五”时期推动兰溪金融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丰富金融业态 1.大力推动银行业发展 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积极开展宣传招商工作,积极吸引国内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入驻。加快现有银行业发展。鼓励银行进行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提高银行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强银行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大力发展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强的优质银行机构。加快兰溪农村合作银行、兰溪越商村镇银行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化治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支持中小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广泛建立分支机构网络,扩大自身资产规模和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2.积极发展证券业 争取吸引国内大型证券公司在兰溪市设立分支机构, 进一步提升兰溪市证券行业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证券业对实体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兰溪市本地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健全的金融服务。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丰富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种类,拓展客户资源和客户投资渠道。 3.大力发展保险业 推动保险业和保险市场创新发展,提升保险业服务产业转型和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运用保险机制,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创新民生保障保险服务,推进政策性险种等保险产品技术创新,努力探索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途径,不断完善农村保障体系。统筹发展城乡医疗健康和养老保险,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和改善经济社会薄弱领域的保险服务。 4.规范发展新兴金融 积极引进各类知名基金公司,推进股权投资和投融对接,更好地服务于兰溪实体经济,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公司征信体系和评分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公司投资的正确引导,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投资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系统化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投资指导体系。严格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专业化的公司团队,实行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度,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融资担保项目风险预警系统。积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的沟通机制,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之间的信息对接和融资对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整合和合作,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组成行业协会,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重组合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接供应链金融,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发展自身业务。倡导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电商小贷业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行债券(资产包证券化、集合债)进行融资,加快资产的处置、打包和核销。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在创业板和股权交易中心上市。积极创新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新型融资方式,引导信托投资公司、股权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通过融资方式创新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资金。建立以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为基础、相关监管部门的专职监管为核心、公众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管体系,实现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保送渠道。探索发展或引入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各个层次的资本市场,有效缓解银行信贷满足信贷需求的压力。 (二)推进普惠金融 1.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建设农村普惠金融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布置ATM机、POS机等银行自助终端,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提升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服务水平和能力。向农户普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等现代化金融工具并且逐步在农村地区推广业务,提高农村金融网络化和现代化水平。建立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平台的业务联系,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支农资金运转效率。推进农村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丰富涉农贷款的种类,拓展农村消费类、农民创业类、农业生产类贷款,根据实际的农业生产需要优化相应涉农贷款的模式和还款方式,提高金融产品契合度和服务满意度。积极探索新的担保方式,尝试开展林权、排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农用设施等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简化涉农贷款审批流程,引导农合机构加大对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提高涉农资金运转效率。 2.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与转型升级 建立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担保、投保联动、商业性担保公司再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大小微企业股改培育力度,积极对接新三板、沪深交易所、港交所等境内外资本市场。积极推广商标权、专利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成长期的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信贷服务和融资解决方案。大力推进“银企、政银企及税银”等多方面的合作平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3.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 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向社区和基层下沉,大力发展创业担保贷款,简化贷款发放手续,优化风险补偿政策,加强面向社区和基层的信贷网点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创业信贷业务的引导激励力度,着力扩大个人创业贷款覆盖面,支持创业富民。加强金融部门与就业管理部门的合作,完善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联动机制,积极推广针对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大学生村官等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和覆盖面。 4.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积极推进“绿色信贷”工程,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海绵城市建设,支持低碳经济,支持“五水共治”、支持节能减排,支持新能源产业。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推广低碳金融创新、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能源融资、绿色消费信贷等业务,试点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等融资方式。建立完善“绿色信贷”实施效果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全方位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 1.积极引入多元化社会资金 多渠道引入社会资金,适度分散财政风险、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在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的基础上,在经营性项目领域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建设与运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向资产运营公司转型,委托第三方参与城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体育设施运营维修、学校饮用水专供等运行。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计划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完善的投资后评估制度。 2.创新政府融资模式 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支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强PPP项目储备,及时筛选PPP模式的适用项目,建立滚动项目库。健全投资激励机制和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完善评估制度,确保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3.提升投融资创新服务水平 市政府成立全市投融资机制创新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投融资服务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投融资服务效率。建立项目信息库、金融服务专家库,健全投融资项目金融服务对接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重视金融人才引进培养,全面提升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防止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1.加大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顺应资本市场改革趋势,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提高后备企业质量。加强与交易所及券商的沟通,加大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力度,充分发挥各类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快上市进程。认真落实各类奖励、扶持政策,在资金支持、项目用地、金融人才等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降低企业上市成本。积极支持各类企业到主板上市,到“新三板”、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 2.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 进一步完善《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推动成熟型后备上市企业加快改制报备。加强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管理,通过资本对接、项目推介、重组嫁接、交流合作等方式促进后备企业成长壮大并顺利上市。 3.大力推进债券融资 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债等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引导中小微企业按区域、按行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区域集优债、集合票据或参与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等。 4.积极培育股权投资市场 制定出台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进股权投资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引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促进股权投资中介机构发展。 (五)优化金融环境 1.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2.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 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搞好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引导,制定有力的防范、监控措施,做到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建立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预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控制、化解,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水平,确保我市金融秩序良好运转。 3.加强对金融活动法律监管 加强各类从事金融活动组织和业务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督,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加大对各类以投资理财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类逃废债行为打击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政策层面加大对金融人才的支持力度,引进和培养与兰溪地方金融体系和业态相适应的金融研究、创新、技术、市场等方面人才,建立高素质金融人才库,提高金融高端人才的占比。鼓励各部门与金融机构开展双向挂职交流,加强与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省内知名专业院校在金融相关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开展金融研修班项目,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金融管理者、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壮大兰溪发展研究会,打造“兰溪智库”,建设海外兰溪人联络站,打造“国际展示窗口”,大力推进“人才回归”工程,吸引高层次的金融人才。 七、经典案例 南湖区2010年成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后,借鉴“沙丘路小镇”模式的经验,以“基金小镇”的模式进行开发建设,经过五年的发展,南湖基金小镇已经聚集了1200多家投资类企业,认缴资金超1500亿元,实缴资金达650亿元,为发展互联网金融构筑了良好的产业环境,“十三五”期间南湖区将基金小镇由单一基金产业发展向基金产业、互联网金融产业双核发展转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南湖区政府提出以下四点措施:第一,加快《南湖区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对龙头企业创新服务和金融人才引进给予扶持,同时,进一步优化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登记。第二,加快推进南湖互联网金融学院的建设办学,以创新方式就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做探索,为小镇发展储备优质人才。第三,发起设立南湖互联网金融投资基金,优先支持入驻基金小镇的创新创业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另外,每年还将安排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扶持基金,重点用于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基础设施及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培育奖励,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运用贷款贴息、成本补贴、服务奖励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第四,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企业备案、核查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理链条。探索设立南湖征信数据共享平台,积极引入大数据、会计、法律等协同管理资源,健全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制度,推动风险预警与处置模式优化、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 纺织业作为苏州市的支柱产业,为了实现金融支持纺织业发展,苏州市商业银行在有关政策的指引下采取积极而稳妥的融资措施支持纺织业的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首先,2010年,吴江市13家商业银行中有10家增加了对纺织企业的综合授信额度;还有11家银行通过工作流程创新,加快信贷审批速度,大幅提高了纺织企业满意度。其次,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开发创新特色业务,2013年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充分利用东方丝绸市场规模经济和产业性的优势,分别推出了东方丝绸城产业集群批量授信方案、绸都嬴和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 2009年成都市为了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向省内外游客总共发放两千万张熊猫卡,游客持熊猫卡在成都11个国有重点景区享受门票减半的优惠。并且可以在卡的面额内进行充值和在旅游联盟单位进行消费,兼具储蓄卡和信用卡的功能。2009年国庆期间程度实现旅游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7.3%,旅游总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15%。各大假期间,各旅行社共接团2470个,比去年同期增长1268个,增长了105.5%;累计接待人数6.7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3.5万人次,增长了110%。 随着舟山港口物流产业的深化发展,产业的融资需求稳步增长,产业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舟山从三个方面提出物流金融创新,首先,建立和发展舟山港口物流产业政策融资性平台,取代信任贷款和民间投资成为主要的融资渠道,政府在平台建设中需要设立专门协调利益相关者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担保办法,做好信息披露和监控工作。其次,对流动性资产或者权利的监管是物流金融产业成功的关键,保证物流企业拥有完善的信息系统,能够保证其实现对质押物或抵押物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控制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最后,政府将优质的物流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强业务指导,制定上市计划表。 鄞州区借助政府引导促进科技金融的融合,具体提出四点措施:第一,引进设立杭州银行宁波支行,鄞州区政府出资4000万建立风险补偿及运营扶持专项基金,在贷款出现风险时由区政府、担保公司、科技支行三方按照40%、40%、20%的比例代偿。第二,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区政府通过出台鼓励上市的专项扶持政策,在企业上市过程的各个环节给予奖励。第三,引进宁波中新力合科技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综合金融服务、结构化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等手段,在融资增信、融资租赁、私募债发行承销、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推荐挂牌等金融服务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为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型企业搭建了平台,也为科技型企业融资与服务开辟了新途径。第四,区政府与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签订合同,由区财政下拨专款,以保费补贴形式,鼓励企业投保科技保险。截至2012年底,鄞州区共有工业企业14321家,其中99.8%为中小微企业,属于科技型的中小微企业将近3000家,约占20%。 唐山市积极构建城镇金融网络体系,推动金融与城镇化融合发展,将信息产业作为经济增长的动力产业,加快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支持金融业现代化结算体系和电子银行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发展,提升金融业信息化水平。推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镇银行组建,规范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质押和抵押物范围,简化信贷交易手续,缩短信贷交易时间。截至2014年,唐山市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全市金融业网点约1700家左右,从业人员超过4.8万人,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5家,保险公司49家。 深圳地铁5号线启动初期,深圳市政府采取“BT”模式建设5号线,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BT”项目承包方,选择具有投融资、设计、施工、管理综合能力的企业作为承办人,创造性地采用“投融资+涉及施工总承包+回报”模式建设以及地铁沿线及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的投融资模式。政府将与地铁密切相关的周边城市空间和用地纳入综合开发范围,政府所得地价作为地铁建设的政府资金投入;开发收益归属地铁企业作为投融资还本付息;地铁综合开发的土地出让方式,尽可能采取协议出让;地铁总和开发模式由地铁企业自行开发或者合作开发。 兴业银行是中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赤道银行”,结合传统信贷模式,对绿色金融融资模式进行了大胆创新,推出以下六种绿色金融服务。第一,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融资模式,这类模式适用于客户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技改项目的资金需求,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第二,CDM项下融资模式,项目开发商提出融资需求,兴业银行审核后协助促进项目的开发、注册、交易,以CDM项下的碳减排指标销售收入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提供融资服务。第三,EMC融资模式,该模式针对具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经验,用能单位主体资质好、支付能力强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已建成或拟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或以设备和在建工程抵押为主要担保手段,为其提供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专项融资,以节能服务公司分享的节能效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申请多元化组合融资服务。第四,公用事业服务商融资模式,该模式适用于公用事业服务商下游服务的终端用户作为融资主体,为其提供涵盖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贷款,支持采购环节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特许经营权质押融资、金融租赁在内的组合融资服务。第五,融资租赁模式,该模式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融资租赁公司与节能服务商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或终端用户合作,签订节能减排设备租赁合同后,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实施项目申请融资,以节能环保项目应收租赁款为主要担保手段。第六,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该模式用于排污企业自身购买的排污权为抵押申请融资,或申请专项融资用于购买排污权并以改排污权为主要抵押品,要求企业持有《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且排放为超标,排污权可在排污权市场有偿转让并办理抵押登记。 浙江绍兴成立柯桥区政府产业基金,包括产业重组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绿色印染产业集聚发展基金等三个子基金,由区政府注册成立绍兴金柯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法人,区财政局授权代行出资人职责,对产业基金运作进行监管和指导。该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柯桥区企业及相关项目,投资重点为省七大万亿产业、符合柯桥“服务业兴区”、“工业强区”两大战略的重点项目和城镇化基础设施项目等。柯桥区政府产业基金即包含了通过政府协助融资托底地方支柱产业,鼓励引导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同时也解决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问题。这对于地方政府如何在产业引导和基建融资中实现平衡很有启发。 温州获批成为全国首批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跻身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第一梯队。2014年底,出台了《温州市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温州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和《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等四项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管理、企业联合奖惩、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以及“百家诚信企业”评选等工作机制。现已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温州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和温州信用网。截至2015年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归集28万多家企业、200多万条企业信用信息和800多万自然人、1000多万条个人信用信息。同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动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开工首个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查询窗口。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全市33个市级部门近30万家企业共225万多条信用信息,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平台交换共享。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39个市级部门1000多万条信用信息,为全市800多万自然人建立信用档案,并通过评估模型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打分定级,其中信用等级为A的共17万多人、信用等级为B的共790多万人、信用等级为C的共2.9万人。温州信用网提供信用信息资讯发布、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线上“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开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窗口,对外公开63万多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建设“失信黑名单”专栏,公开发布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等13个部门的失信黑名单。中诚信、浙江华誉、中新力合、温州新商人、温州成、浙江禾晨6家信用服务机构在温州展业,并成立省内首家市级信用协会。并开展“8.8诚信日”宣传及日常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一、“十二五”时期兰溪金融业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就
二、“十三五”时期兰溪金融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十三五”时期推动兰溪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积极争创浙中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大力推进产业和金融、科创和金融、城市化和金融“三大”融合,推进金融产业的升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为兰溪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的转型发展创造优良条件。
(一)争创浙中互联网金融集聚示范区
(四)提升资本市场
重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体系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全面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综合数据库。开展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诚信督查。鼓励发展第三方机构信用评级、信用保险、信用管理等服务。构建质量信用征信系统,建立健全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定期披露制度。
六、“十三五”时期推动兰溪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提高对金融业的组织领导水平,提高“十三五”金融规划执行力度和效率,保障金融业创新转型和发展。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十三五”金融规划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联合银行、证券、保险、租赁、各类股权投资、担保等融资服务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定期和非定期联谊和合作活动等形式,加强信息共享和实质性合作,及时研究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金融创新、金融机构培育、金融产业集聚、扩大融资规模等方面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金融、财政、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完善市场准入、税费减免、用地保障等政策措施。市财政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服务重点产业及薄弱环节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贴息或风险补偿。
(三)完善统计检测体系
科学设定金融产业的统计指标,建立兰溪市金融产业的综合统计分析体系,加强对区域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正确反映金融产业总量、结构与趋势,掌握兰溪市金融产业发展全貌以及对全区经济的贡献度。建立兰溪市金融运行综合信息库,逐步实现有关部门共享的金融数据传递与交换机制。
(四)强化人才支撑
(一)南湖区基金小镇
(二)苏州市金融支持纺织业发展
(三)成都市金融支持旅游业恢复
(四)舟山港口物流发展的金融支持
(五)鄞州区科技金融融合创新
(六)唐山市金融产业推动城镇化建设
(七)深圳市地铁5号线投融资模式
(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信贷模式
(九)浙江绍兴政府产业基金
(十)温州构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