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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通知
兰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 “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兰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兰老工委办〔2021〕3号
2021-10-09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1-10-1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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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老龄办,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浙老工委〔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于11月2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通过浙政钉报市老龄办。 联系人:吴晓芬 联系电话:13575680776(633776)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