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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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处罚-02107-000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及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