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1-01-0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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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事项名称

关于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的处罚

事项代码

处罚-00946-000

权利类型行政处罚
部门名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部门编码33078154
实施机关名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实施机关编码11330781691281859G
实施机关性质法定机关牵头处(科)室
监管层级区县级法定办结时限无期限
监管对象主项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监管对象子项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
权力属性法定权力权利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法律依据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处以所占绿化用地面积的绿化补偿费的1至3倍罚款。

职责边界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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