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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溪街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赤溪街道
2021-01-2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1-2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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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兰溪市赤溪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平台建设、回应关切、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20年,我街道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需由本街道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街道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2020年,通过信息发布系统发布信息26条。其中法规文件2条,规划总结1条,工作动态23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通知公告5条,政策文件2条,赤溪街道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5008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大多数在每季度月末进行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不够高,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
七、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按照《条例》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要求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报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严格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审核信息内容,进行把关,防止信息错误或遗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宣传渠道,通过网站、宣传栏、微信等形式宣传工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知晓率。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的工作机制,定期梳理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加强业务培训。一是继续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增加信息公开知晓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业务人员对公开政府信息的操作能力。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增强依申请公开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度。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单位的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软环境建设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按照《条例》及时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全面,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