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dscg-lx[2021]1号-002
二、项目名称: 兰溪市水环境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650000(元) | 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320号1幢六层60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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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兰溪市水环境监测服务 | 兰溪市水环境监测服务 | 兰溪市各乡镇街道小流域断面考核水质监测等。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三年 | 按国家、浙江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的有效检测方法执行,须符合国家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执行标准规定要求。如地表水各项目的检出限需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华民,智俊山,鲍宗炜,刘国强,池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取费基数,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地 址:兰溪市三江路12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宗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88-87631
质疑联系人:方燕珍
质疑联系方式:13665893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层712室(越商村镇银行楼上)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晨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900658
质疑联系人:周媚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9006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楼 影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