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42940229E/2021-92551
关于《兰溪市重大产能倍增项目认定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办公室
2021-02-0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1-26 09:28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做大做强兰溪工业,鼓励优质企业扩产提效,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进兰溪制造业高质量和高规模同步发展,制定《兰溪市重大产能倍增项目认定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7天,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1年2月1日止。
意见反馈方式:
一、将书面意见材料送至市经信局投资科: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908办公室;
二、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89019326);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至:376261073@qq.com。
附件:《兰溪市重大产能倍增项目认定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6日
兰溪市重大产能倍增项目认定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