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4527258H/2021-94322
水利、水务
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县域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兰政办发〔2020〕40号
2021-04-12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1-01-1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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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县域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县域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兰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与《金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兰溪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我市属结构性缺水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仍显不足,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加强节约用水,树立全社会节水新风尚,形成优水优用供水格局,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与用水水平,是水安全战略的重要支撑,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约用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目标管理和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用水单元,实施重大节水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着力推进政策和技术创新,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通过“一项行动”、“六大工程”、“十项机制”建设,在政策推动和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节水工程体系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重点领域节水取得明显成效,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建成一批节水标杆工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5%和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46 m3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9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2.54亿m3以内。
到2025年,通过“六大工程”持续推进,“十项机制”不断健全,节水动力成效进一步激发,节水政策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节水风尚基本形成,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54%和57%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2.62亿m3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体系、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市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双控行动”,强化刚性约束
1.实行总量强度控制。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临界超载和不超载地区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制定实施用水控制计划。
2.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制定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清单、项目准入水耗标准清单,以及“不适用承诺备案制项目”清单等三张清单,推行取水许可承诺备案制,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
3.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强化规划刚性,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执行节水评价制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等不良信息和“水效领跑者”名录、节水标杆等守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二)推进“六大工程”,挖掘节水潜力
1.农业节水增效
(1)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继续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植结构的优化调整,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0.5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不少于1.93万亩,创建节水型灌区2个。
(2)发展节水畜牧业渔业。开展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建设与改造,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每年开展1家以上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减少养殖用水量和尾水排放量。到2022年,每年开展1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100%。
(3)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计量收费。探索农村生活用水智能管控技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到2022年,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
2.工业节水减排
(1)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的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以及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高耗水工业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到2022年,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工业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水源分质供水工程。到2022年,力争完成兰溪工业水厂管网延伸,力争兴建一处供水规模为3000t/d的再生水回用项目。
3.城镇节水降损
(1)建设节水型城市。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进一步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2022年前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
(2)控制供水管网漏损。有序开展城乡供水管网改造,降低原水输水损失率和制成水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逐步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建立城乡清洁高效供水管网。到2022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网30km以上,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
(3)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须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新型节水型用水器具。积极推广分质用水,园林绿化等市政用水优先使用河道水或非常规水。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稳定在100%,90%以上的县级机关、60%以上的县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4.非常规水利用
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编制(修订)水资源配置相关规划,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再生水利用,纺织业等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强中水回用。到2022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
5.节水标杆引领
(1)打造节水标杆。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打造一批节水标杆工程。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和宣传活动。到2022年,打造2个节水标杆校园和2个节水标杆小区,培育6个节水标杆企业,完成3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1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2)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重点用水行业、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逐步探索开展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到2022年,力争创建1个水效领跑者灌区。
6.节水技术和设备推广
支持节水产品和设备制造,加大先进节水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推广使用农村饮用水净化、农村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等成套设备。推广国家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经验与节水适用技术。
(三)健全“十项机制”,激发节水活力
1.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强度双控行动,与“最多跑一次”“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改革等政策结合,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协同推进机制。
2.完善定额体系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节水标准,逐步建立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机制。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涉水规划、水资源论证、节水载体评估等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制度。
3.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探索生活污水再生水利用政策,开展多种水源水价均衡性研究。逐步健全水价动态调整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水源保护。
4.健全节水奖励机制。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分类分级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对节水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和单位(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水平衡测试、节水载体创建、节水标杆创建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对在节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扬奖励。
5.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按照国家、浙江省和金华市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落实差别化税率体系,发挥其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6.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中型水库水资源用途管控,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兼顾保障水库下游生态基本需水,优化配置生产用水,加快淘汰高耗水落后产能,不断降低高耗水行业比重。
7.拓展节水融资模式改革。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法依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试点项目探索纳入公共机构部门预算,支付节水效益的费用在试点单位节约的公用经费中列支。到2022年,持续推进1例合同节水项目。
8.落实水效标识制度。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大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指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工作采信机制。
9.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加强用水计量监控能力建设,提高用水计量监控覆盖率,实现各行业重点用水户用水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按照省、市数字化转型的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用水、节水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实现节水数字化管理。
10.探索节水智慧管理。推进节水智慧化管理,以主要水源工程、供水水厂、供水管网、重点用水户为重点,从供、用、耗、排全过程推进节水,完善计量监测设施,集成多层次计量监控手段、水源联合调度模型和智慧节水管理平台,开展分析、评估与预测预警,建立并推广多水源、多用户、全过程数字化和智慧化管理的节水模式。探索研究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综合指数“五色图”管理模式,建立区域水资源中长期管理诊断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根据节水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市水务局会同各分项任务牵头单位制定印发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兰溪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六大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
(四)提升节水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把节约用水相关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约用水客观规律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附件:兰溪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表
附件
兰溪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表
工作分类 | 目标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分项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
重点任务 | 1.实施“双控行动” | 1.1实行总量强度双控 | (1)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 | 水务局 |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经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 |
(2)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3)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制定实施用水控制计划。 |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经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 | |||||
1.2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 | (4)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 | 水务局 |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1.3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 | (5)强化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5)严格执行节水评价制度; | 水务局 | 建设局 | ||||
(6)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 经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局 | ||||||
(7)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等不良信息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守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 发改局 | 经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 | |||||
2.推进“六大工程” | 2.1农业节水增效工程 | 2.1.1实施农业节水灌溉 | (1)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2)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0.5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不少于1.93万亩,创建节水型灌区2个。 | 农业农村局 | 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 | ||
2.1.2发展节水畜牧渔业 | (3)每年开展1家以上渔业健康示范创建,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减少养殖用水量和尾水排放量。 (4)到2022年,每年开展1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100%。 | 农业农村局 | 科技局、财政局、水务局 | ||||
2.1.3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 (5)到2022年,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 | 水务局 | 各乡镇(街道)、钱江水务公司 | 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 | |||
(6)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 农业农村局 | 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 |||||
重点任务 | ” 2.推进“六大工程” | 2.2工业节水减排工程 | 2.2.1实施工业节水改造 | (1)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改及再生水回用改造; (2)高耗水工业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 经信局 | 水务局 | 发改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
(3)到2022年,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 水务局 | 发改局、科技局、经信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 |||||
2.2.2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 (4)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5)新建工业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 发改局 | 经信局 | 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 |||
(6)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水源分质供水工程,到2022年,力争完成兰溪工业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7)到2022年,力争兴建一处供水规模不小于3000t/d的再生水回用项目。 | 水务局 | 钱江水务公司、建设局 | 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3城镇节水降损工程 | 2.3.1建设节水型城市 | (1)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 (2)2022年前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 | 水务局 | “五水共治”办公室 | 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 |||||
2.3.2控制供水管网漏损 | (4)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逐步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 (5)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建立城乡清洁高效供水管网。 | 水务局 | 钱江水务公司、建设局 | 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30 km以上,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 | 钱江水务公司 | 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3.3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 (7)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 (8)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 水务局 | 建设局 | 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9)到2022年,90%以上的县级机关、60%以上的县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水务局 | 市直属各单位 | ||||
重点任务
| 2.推进“六大工程” | 2.4非常规水利用工程 | 2.4.1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 (1)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编制(修订)水资源配置相关规划,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 水务局 |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 |
(2)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工业再生水利用,到2022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 | 建设局 | 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 |||||
(3)纺织业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强中水回收利用 | 经信局 | 水务局 | 发改局、科技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 ||||
2.5节水标杆示范工程 | 2.5.1打造节水标杆 | (1)聚焦学校用水,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实施节水标杆示范校园工程,到2022年,培育2个节水标杆校园。 | 水务局 | 教育局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2)聚焦小区用水,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实施节水标杆示范小区工程,到2022年,培育2个节水标杆小区。 | 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 | 建设局 | |||||
(3)聚焦企业用水,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实施节水标杆示范企业工程,到2022年,培育6个节水标杆企业。 | 经信局 | 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开发区 | |||||
(4)聚焦公共机构用水,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实施节水标杆示范公共机构工程,到2022年,完成3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市直属各单位 | |||||
(5)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到2022年,建成1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 水务局 | 市委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 | |||||
2.5.2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 | (6)到2022年,力争创建1个水效领跑者灌区。 | 农业农村局 | 财政局、水务局 | ||||
2.6节水装备制造 | 2.6.1推广节水技术和装备 | (1)支持节水产品和设备制造,加大先进节水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 (2)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设备的推广应用; (3)推广使用农村饮用水净化、农村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等成套设备; (4)积极推广国家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经验与节水适用技术。 | 发改局 | 经信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 | ||
重点任务 | 3.健全“十项机制” | 3.1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协同推进机制 | (1)严格落实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将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等全面有序衔接。 | 水务局 | 经信局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经济开发区 | |
(2)将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与“最多跑一次”“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改革等政策相结合,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协同推进机制。 | 经信局 | 发改局、经济开发区 | |||||
3.2完善定额体系管理机制 |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节水标准,逐步建立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机制。 (4)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涉水规划、水资源论证、节水载体评估等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 水务局 | 市场监管局 | 经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3.3深化水价综合改革 | (5)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发改局
水务局 | 经信局、水务局、经济开发区、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 ||||
(6)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 财政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 |||||
(7)探索生活污水再生水利用政策,开展多种水源水价均衡性研究。逐步形成水价动态调整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水源保护。 | 发改局 | 财政局、建设局 | |||||
3.4健全节水奖励机制 | (8)分类分级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对节水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和单位(部门)给予政策支持;(9)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水平衡测试、节水载体创建、节水标杆创建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 (10)对在节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奖励。 | 水务局 | 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市直属各单位 | |||
3.5深化水资源税改革 | (11)积极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落实差别化税率体系,发挥其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 财政局 | 税务局 | 发改局、建设局、水务局 | |||
重点任务 | 3.健全“十项机制” | 3.6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 | (12)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权益。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水务局 | ||
(13)加快淘汰高耗水落后产能,不断降低高耗水行业比重。 | 发改局 | 水务局 | |||||
(14)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大中型水库水资源用途管控,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兼顾水库下游生态基本需水,优化配置生产用水。 | 水务局 | 发改局 | |||||
3.7拓展节水融资模式 | (15)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 | 人行兰溪市支行 | 金融办、兰溪银保监管组 | 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 |||
(16)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试点项目探索纳入公共机构部门预算,支付节水效益的费用在试点单位节约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17)到2022年,持续推进1例合同节水项目。 | 水务局 | 财政局 | 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3.8优化水效标识制度 | (18)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 (19)加大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指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工作采信机制。 | 市场监管局 | 水务局 | 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 | |||
3.9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 | (20)加强用水计量监控能力建设,提高用水计量监控覆盖率,实现各行业重点用水户用水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 | 水务局 | 大数据发展中心、钱江水务公司 | 发改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21)按照省、市数字化转型的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用水、节水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实现节水数字化管理。 | |||||||
3.10探索节水智慧管理 | (22)完善计量监测设施,集成多层次计量监控手段、水源联合调度模型和智慧节水管理平台,开展分析、评估与预测预警,建立并推广多水源、多用户、全过程数字化和智慧化管理的节水模式。 (23)探索研究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综合指数“五色图”管理模式,建立区域水资源中长期管理诊断制度。 | 水务局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 ||||
保障措施 | 1.加强组织领导 | (1)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各部门根据节水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同步推进。 | 水务局 | 市直属各单位 | |||
(2)水务局会同各分项任务牵头单位制定印发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 水务局 | 市直属各单位 | |||||
(3)市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 市府办 | 市直属各单位 | |||||
2.保障资金投入 | (4)加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 | 财政局 | 水务局 | 市直属各单位 | |||
(5)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六大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 市直属各单位 | ||||||
3.强化监督考核 | (6)建立党委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将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关键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及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五水共治”考核。 | 五水共治办公室 | 水务局、统计局 | ||||
(7)实施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 | 水务局 | 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 | |||||
4.提升节水意识 | (8)加强宣传教育,把节约用水相关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约用水客观规律的认识。 (9)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 水务局 | 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