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花路801号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1办公室,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2990580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叶洋 联系电话:0579-88884745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兰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