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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09 19:39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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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花路801号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1办公室,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2990580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叶洋 联系电话:0579-88884745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兰溪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