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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安全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兰溪市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20〕33号

  • 成文日期:

    2020-09-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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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0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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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有关单位:


《兰溪市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速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速铁路沿线外部安全环境隐患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兰溪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消除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构建铁路外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依法、安全、有序、和谐、美丽原则,建立健全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长效管控体系,彻底清理解决普速铁路用地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等问题,实现红线内影响普速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清零;全面整治普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消除影响普速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落实有效防护监控措施;全面加强普速铁路沿线整体安全管控,消除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害等突出隐患,实现普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潜在危害依法依规有序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营安全。

二、整治任务

兰溪市境内1条普速铁路,为金千铁路。

(一)整治铁路用地红线内的环境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山体及边坡(护坡)溜塌风险、地质灾害,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排污倾倒垃圾、乱采乱挖、施工完成后应拆未拆的临时建(构)筑物,沿线上跨普速铁路立交桥两侧非法或未经审批的附挂管线及危及普速铁路安全运行的排(漏)水孔、脱落物等隐患。设置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栅栏网)进行全封闭管理。

(二)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排污、倾倒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隐患。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简易彩钢板房,塑料大棚(薄膜、防晒网)、防尘网等轻飘物,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乱堆放的沙土、废品废料,影响铁路基础稳定的施工作业,违法取水、采矿等各类违法行为,不满足倒伏距离的危树、杆塔、广告牌和跨越普速铁路的废弃架空线(缆)安全隐患,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设施。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不符合规范标准的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整治防护等级保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整治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公跨铁路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性装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

(五)移交公铁并行路段防护设施。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并行地段防护桩(墩、墙)固定资产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整治不按规定移交、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隐患治理不落实等问题。对于设施设备建设标准、交(竣)工验收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而无法移交的,应明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完善相关手续后再按程序组织移交。

(六)整治和改造公铁平交路口。整治不按规定设置、缺失、不准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和引导设施;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和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行为。加快推进“平改立”,优先实施通行公交车、大客车及校车的繁忙道口改造,消除道口安全隐患。

(七)整治铁路跨越航道设备设施。整治船舶碰撞桥梁隐患,跨越航道铁路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

(八)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并公布;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划定并公布。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

三、时间安排

加强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铁路沿线地质灾害、平交道口和路外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公跨铁桥梁和公铁并行地段防护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以及推进铁路安全依法治理、实施常态化管控。根据前期排查情况,我市境内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有38处。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0年7月至8月):动员部署,排查摸底。成立兰溪市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进行部署。在铁路部门初步排查摸底38个问题基础上,结合兰溪实际,联合铁路部门进行地毯式摸排,监理健全台账,做到底数清、任务明、问题准。

第二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综合施策,重点整治。加强调研,认真分析研判铁路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监理清单,制定时间表、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集中力量完成重点安全隐患整治。

第三阶段(2021年1月至6月):集中攻坚,验收销号。动态更新清单,开展全面整治,基本完成排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实行销号管理。针对个别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安全痼疾和重点疑难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公示、督导检查、召开现场推进会等措施开展集中攻坚。组织实施集中记名式验收,路地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验收销号。

第四阶段(2021年7月至12月):查缺补漏,长效管控。对所有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全部完成并销号。深入总结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建立长效、常态化管控机制,推动完成铁路安全地方立法。

三、职责分工

(一)市直相关部门

市政法委:负责普铁沿线防路护路等平安铁路建设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普速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组织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同时为铁路沿线土地利用开发提供依据。负责对接铁路部门,梳理汇总全市普速铁路安全隐患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普速铁路沿线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维护普速铁路沿线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盗窃、损毁普速铁路设施等危害普速铁路运行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违法行驶;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许可在普速铁路沿线规定范围内爆破作业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整治秩序;牵头督导道口安全类问题。

市司法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中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完成铁路安全地方立法,审查规范性文件;牵头督导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划定落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批准在普速铁路沿线规定范围内采矿行为,维护普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用地秩序;牵头督导违建违占类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普速铁路沿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以及城镇工程管线、综合管库、城市道路与铁路交汇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城市道路跨越铁路桥梁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牵头督导硬漂浮物类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管养范围内跨普速铁路公路桥梁的安全防护设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公路管养范围内下穿普速铁路桥梁、涵洞的公路的限高、限宽标识设置及维护;牵头督导上跨并行、公铁并行类问题。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监督普速铁路沿线取水、河道采砂、水利工程管理等隐患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普速铁路沿线农业生产、养殖农业塑料大棚、地膜等带来的隐患整治工作;牵头督导轻漂浮物、树木种植类问题。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普速铁路沿线的防汛抗涝、地质灾害、发现紧急状况时的应急抢险工作;牵头督导危险物品类问题。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普速铁路两侧彩钢房等轻质违法建(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牵头督导倒落侵限、违法堆放类问题。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负责普速铁路沿线生态环保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沿线乡镇(街道)。普速铁路沿线属地乡镇(街道)承担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并常态化运转,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主动抓好本行政区域内普速铁路用地红线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密切配合铁路部门对普速铁路用地红线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的作用,积极做好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宣传、巡查摸排等工作,建立路地双方“查、整、防”协同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落实。

(三)铁路部门。铁路部门(涉及金华普速铁路的铁路管理部门有金华车务段、杭州工务段、杭州维管段、杭州机务段、杭州电务段、浙江铁发集团)负责铁路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协调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和相关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普速铁路用地红线内的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普速铁路用地红线外的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属于铁路部门自身原因造成的外部环境安全隐患自行组织整治,确需地方政府配合整治的,建立工作流程,落实张贴告示、自行清退、场地封闭、授权委托、现场处置等相关工作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底线。普速铁路运营安全事关重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小康成色和浙江声誉,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三个地”的政治高度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更有力的工作举措开展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标“重要口”新目标新定位,高质量抓好各项工作,做到科学谋划、严密组织、规范有序推进。

(二)紧盯重点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整治工作要充分吸收前一阶段高铁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的成功经验,以严重影响普速铁路运营安全突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各个击破原则,分类指导、精准施策。要坚持依法整治,强化行政指导,加强调解协商,着力做好思想说服工作,防止、避免过激行为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指导检查。在全力推进整治的基础上,要立足常态长效,坚持防治结合、注重预防的原则,发挥好路地联席会议和“双段长”工作责任制作用,形成统筹协调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和指导检查。

(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爱路护路和案例警示教育,为顺利开展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普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朱俊华

副 组 长:洪国强(市府办)

     徐政飞(市发改局)

      樊友洪(市交通运输局)

       周玉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  员:叶建芳(市发改局)

     张文准(市交通运输局)

     章绪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顺和(经济开发区)

     蒋  玮(兰江街道)

     郭海峰(云山街道)

     徐彦斌(灵洞乡)

     刘志刚(交投集团)

     徐  瑜(城投集团)

     金跃斌(铁路派出所)

     赖立宏(线桥车间)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章绪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胡晓东、章宏伟、徐婉俊,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徐婉俊为专班联络员,负责上情下达、督查通报、涉铁事项路地沟通等事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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