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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3379010XA/2020-6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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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0-09-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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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3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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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名称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

发文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

二、制定背景

2020年6月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要求除舟山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各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外,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统一目录》执行,研究制订工作方案,于9月底前按《统一目录》划转事项。

三、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 号)

四、主要内容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送审稿)》包括公告正文、附件两个部分。

正文明确了自2020年9月30日起,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明确的15个领域20个方面共300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除上述事项划转前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的案件由原立案部门继续办结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

附件为《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 年)》,涉及15个领域20个方面共300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五、实施日期

自2020年9月30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送审稿)》的解读机关为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9-89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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