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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34527258H/2020-63041

  •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通告

  • 文件名称:

    《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兰政告〔2020〕7号

  • 成文日期:

    2020-09-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LXD00-2020-0005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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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3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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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完善协同机制,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转事项

自2020年9月30日起,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明确的15个领域20个方面共300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

二、职责边界

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执行。原先约定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中职责边界清单不一致的部分作废,按新的职责分工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后,除已立案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外,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再行使上述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二)《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目录执行。

(三)本通告自2020年9月30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_1185.pdf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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