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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涉农惠民补贴资金“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发放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8-17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0-08-1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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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涉农惠民补贴资金“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发放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全面落实国家惠民惠农补助政策,切实加强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财政资金和监督管理,最大限度杜绝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管理领域的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 实施方式。对各项补助项目的基础信息及发放的银行卡作一具体规定。 (一)各部门、乡镇(街道)需先统计相关补贴发放清单,包括补助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金额等信息。 (二)各部门、乡镇(街道)将核实后的涉农惠民补贴清单导入全省统一的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系统,由平台系统获取补贴发放对象在用的市民卡或社保卡账号信息,将相关数据推送给代理银行。 (三)代理银行通过系统接收到涉农惠民补贴清单后,将补助资金及时发到补助对象的市民卡或社保卡。 (四)补助资金发放后,各部门、乡镇(街道)应及时与代理银行对账,检查资金是否及进发放到位。 四、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乡镇(街道)要保证补助发放清单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各补助对象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二)我市所有分配到人(户)的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财政资金都需纳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管理。 (三)纳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管理的项目必须通过市民卡或社保卡发放。 五、关键词解释 (一)“一卡通”指将“七卡八卡”整合为一张卡发放,即在用的市民卡或社保卡。 (二)“涉农惠民补贴”指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农业农村类、抚恤救济类、薪酬待遇类、经济补偿类等发放到人到(户)的财政性补贴资金。 (三)“乡镇公共服务平台”指由省财政厅统一开发的“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 六、新旧政策差异。《兰溪市涉农惠民补贴资金“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发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我市首次出台的此类政策文件。 七、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兰溪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9-88903736。
为贯彻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和落实“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建设的意见》(浙财基〔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兰溪市涉农惠民补贴资金“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发放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4大点内容,对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实施方式和工作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一)工作目标。今后我市所有分配到人(户)的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财政资金都需纳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管理,以在用的市民卡或社保卡为载体进行发放,真正实现“一卡通”。
(二)实施范围。确定纳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建设工作的补助项目范围和实施单位的范围,并明确代理发放银行。
(四)工作要求。确定本项工作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实施时间。
三、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