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选择电子保函(保单)的方式进行缴纳。现我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已与E建保电子保函平台完成对接,于2020年7月起开始实施,具体缴纳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
附件:《电子保函投保流程操作手册》
E建保电子保函平台客服热线:400-9261616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2020年7月1日
电子保函投保流程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