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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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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市司法局
无
2020-06-22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0-06-22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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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于2020年5月20日在http://www.lanxi.gov.cn/art/2020/5/20/art_1229287906_1710279.html 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6月20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三江路124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邮编:321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63585168@qq.com。 联系人:徐茂嘉;联系电话:0579-88887653。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