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A互通互用工作的通知
各投标人、代理机构:
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金华各县(市、区)交易中心投标CA已经实现互通互用。凡在金华各县(市、区)内办理过浙江CA天谷签章的企业,通过直接绑定在兰溪市交易平台均可使用,无需另行付费,特此通知。
业务咨询:0579-88894332 QQ群:432136139
附件:CA绑定流程.pdf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2020年5月9日
兰溪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企业用户注册流程_102809.pdf
CA绑定流程_102809.pdf
企业新用户注册及CA办理操作说明(2021-7-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