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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兰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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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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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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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兰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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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3-2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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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兰溪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已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兰溪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对《关于2017年度兰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要高度重视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对“屡审屡犯”问题要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市政府将整改问题清单纳入政府督查督办范围,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一、审计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关于2017年度兰溪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了六方面37个问题事项,其中:应整改事项30个;因不可追溯需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规范的事项6个;因整改条件暂不具备,需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整改的事项1个。截至2018年12月底,应整改事项中已整改到位29个,正在整改事项1个;落实整改资金6199万元,各单位出台完善制度6项。

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一)紧抓税收征管。市财政建立完善日常征管机制,加强清理欠税管理,采取欠税催缴、欠税公告、阻止出境、以票控税、部门协作等措施,截至10月底共清理地税往年陈欠1336万元。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核查,重点核查零税收和低效用地单位,补缴税款2432万元;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1440万元。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完成6批次105户次风险应对任务,查补税款733万元。对重点税源和主体税种实行动态监控,每月重点监控全市60家企业税收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税收风险点。

(二)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市财政建立完善养老金三方联动结算机制,切实加大征缴扩面,补缴费款1500余万元。深化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截至10月底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各类资金3.54亿元。

三、加强预算执行监管

(一)持续改进预算管理。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市财政局建立了部门预算三年滚动项目库,各部门提前谋划年度重点实事等支出项目并及时落实资金预算。二是强化预算约束。认真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到位率。市财政局及主管单位加强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审核,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着力提升预算执行率,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90%的部门单位,下一年预算控制数压缩5%;预算执行率低于80%的,下一年预算控制数压缩10%。三是完善预决算报告编制。按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市财政调整完善了财政预决算报告内容,反映支出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情况。四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对预算安排的地方资金及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补助资金,市财政已于2018年底将剩余指标统一收回。五是对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资金及时、足额上缴金库,确保收入真实。根据审计意见,市财政已将租金收入上缴金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二)优化执行流程,提高支付效率。2018年11月1日起,市财政将人员类支出项目、政府采购类项目、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其他支出调整为授权支付。利用其便捷优势,提高支付效率,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优化系统软件,建立电子影像传递系统,为全市所有预算单位配备高拍仪,实现网上审核。

(三)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市财政局修订《兰溪市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及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规程,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对财政资金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核查,对违规支付行为形成有效威慑。通过强化动态监控,督促预算单位按预算支付,为下年度预算提供真实、准确的支付信息,促进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科学性。

四、规范资金存放管理

市财政局印发《兰溪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公款存放,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管理,防范资金存放廉政风险。一是明确了竞争性存放适用资金范围,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上级补助资金、自由资金和代管资金,会费、基金、捐赠款等非财政补助收入资金全部纳入考核范围;二是明确参与竞争性存放投标银行条件、招投标方式、评分指标等,做到科学评估,进一步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三是健全资金存放内部控制机制,通过廉政承诺书等方式防范资金存放银行利益输送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定期存款到期后续存相关事项处理,避免利息损失等情况发生。通过严格落实通知各项规定,加强公款存放监督,进一步规范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确保公款存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出台了《兰溪市本级财政专户及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确保资金存放公正透明,在保证支付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7月份,经市政府同意对4.45亿元财政专户资金及2.55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实施竞争性存放,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在确定中标银行时,银行均出具了廉政承诺书。至8月底,银行已补足利息9.35万元,未造成利息损失。市财政局设置财政专户定期存款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定期存款的金额、利率及到期日等情况。此外,市财政与银行沟通,银行在定期存款到期前提醒财政及时转存。

五、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

市财政、国土部门建立联合机制,截至2018年底已组织征收土地出让收入15.91亿元,在保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基础上,加大其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关于“未按规定收取配套费”问题,市政府已召开协调会,重新商讨收取集镇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问题。

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规范债务管理,严控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开展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应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系统。二是落实化债计划。市财政加强部门协作,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落实专门用于偿还隐性债务的国有土地出让计划,根据土地市场形势适时推出存量地块。三是完善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市财政出台《兰溪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风险评估机制。

七、持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整改督查考核力度。成立审计整改督查小组,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督查,严格考核我市镇乡(街道)、机关部门、经济开发区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审计整改落实的考核内容,对不整改和敷衍审计整改工作的被审计单位进行相应扣分处罚。

(二)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屡审屡犯”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力度。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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