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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兰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1-11-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关于《兰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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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03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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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送审稿)》于2020年1月17日在兰溪市政府网站(http://www.lanxi.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2月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生态科;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93868693@qq.com

  联系人:陈胤贲 联系电话:13732404250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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