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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0-11-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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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2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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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01112日在兰溪市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窗口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123日,我单位收到反馈意见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花路721号,兰溪市司法局收;邮编:321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152164602@qq.com

联系人:李冬莹;联系电话:0579-88899373

兰溪市司法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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