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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兰溪市旅游局局长蓝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市审计局
2020-11-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11-02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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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2日,兰溪市审计局对蓝峰同志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原兰溪市旅游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原市旅游局2016年在兰溪市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2017年至2018年在兰溪市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结果分别是第二十五名和第二十四名。审计结果表明,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
2016年,原市旅游局在市灵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列支车辆费用4.69万元,在兰花村管理委员会列支文印费、车辆修理费6.20万元。2017年,在市六洞山风景区管理处列支内控制度基础性评价费用2万元。
(二)规划编制不慎重导致财政资金浪费
2016年7月,原市旅游局与浙江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兰溪•兰芝国家乡村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书,总费用12万元。截至2017年8月底,市旅游局已支付编制费9.6万元。因市政府决定要编制全市全域旅游规划,导致上述规划停止实施,已支付的编制费用造成浪费。
(三)旅游公厕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不规范
2018年12月,原市旅游局拨付2018年中央旅游厕所补助资金25万元,经查阅原市旅游局党委会议纪要,未见对上述补助资金具体分配的集体研究讨论情况。审计发现,该局拨付诸葛镇诸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果园公厕完工补助资金0.6万元。经核实,该公厕不符合已完工补助条件。
(四)债权长期挂账未清理
截至2018年底,原市旅游局三年以上债权8笔计金额177.44万元,长期挂“其他应收款”科目,未清理。
(五)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2016年,兰花村管委会列支车辆违章罚款0.32万元,环境整治费1.45万元,无费用明细清单。兰溪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2016年报销2014年差旅费0.29万元,存在费用报销不及时的情况。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兰溪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并提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及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等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兰溪市审计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