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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兰溪市粮油总公司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市审计局
2020-11-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11-0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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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兰溪市审计局于2019年10月15日至12月27日,对浙江省兰溪市粮油总公司2016年至2018年期间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浙江省兰溪市粮油总公司是原兰溪市粮食局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现有职工24人。截至2018年底,市粮油总公司账面反映资产总额2964.17万元,负债总额1536.4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427.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浙江省兰溪市粮油总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其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或闲置。一是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2019年3月,经公开拍租,市粮油总公司将永昌粮库综合楼三间房(面积95.4平方米)租给方某使用。经核实,方某实际使用该楼五间房,其中二间被其无偿占用(面积63.6平方米)。二是国有资产闲置。马公滩粮食批发市场27号摊位,面积25平方米;永昌粮库办公楼二楼三间房,面积84平方米,至审计时上述资产为了危房腾退备用而处于闲置状态。
2.未履行评估或审批程序。一是未履行年租金评估程序。2017年2月,经公开拍租,市粮油总公司将马公滩粮食市场内面积约5200平方米的场地使用权出租给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租期三年,年租金11万元。经核实,市粮油总公司未履行年租金评估程序。二是未经审批对外出租资产。2019年9月、10月,市粮油总公司未经审批将伍家圩粮库3号仓、永昌粮库3号仓的使用权分别租给游埠镇伍家圩行政村和胡瓒。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自制收款收据管理不规范。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市粮油总公司对自制收款收据的购买、领用、注销、保管等环节无专人管理,未设立登记簿进行登记。另外,遗失收款收据4份、缺少存根联(或记账联)14份。
2.部分资产类账户长期挂账。一是截至2018年底,市粮油总公司部分资产类账户挂账10年以上,涉及金额845.1万元。由于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审计无法核实上述账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漏缴税金。2016年至2017年,市粮油总公司应申报营业税、增值税9.94万元,实际申报营业税、增值税8.37万元(营业税1.73万元,增值税6.64万元),少申报营业税、增值税1.57万元。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兰溪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资产、支出和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建议。浙江省兰溪市粮油总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兰溪市审计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