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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兰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程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市审计局
2020-11-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11-1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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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2月25日,兰溪市审计局对程明同志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原兰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原兰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原质监局”)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落实标准化综合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部署,促进了我市质监事业发展。2016年、2017年度获金华市质监系统“先进单位”称号,2016年在兰溪市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2017年、2018年考核结果为第15名和第22名。审计结果表明,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中发现在资金支出、租金收入缴税等方面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标准补贴职工食堂伙食费
2018年原市质监局及下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在按500元/人的标准拨付局职工食堂伙食费后,还以“夜学”餐费名义拨付局职工食堂伙食费2.34万元。
(二)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017年至2018年省、市财政通过原质监局拨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专项监督检验项目”、“你点我检”等专项资金225万元,用于相关项目和专项支出。其中,列支不属于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电话费”、“印刷费”、“交通住宿费”、“车辆费用”等9.93万元。
(三)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房租收入未缴纳税费。2016年、2017年,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共收取4笔营业房租金收入计22.35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兰溪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伙食补贴及费用结算等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兰溪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