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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云山派出所业务综合用房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市审计局
2020-11-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1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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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兰溪市审计局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6月20日,对兰溪市云山派出所业务综合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6年12月21日,经市政府同意,云山派出所业务综合用房建设工程由兰溪市聚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负责实施,该工程位于兰溪市云山街道清河路以南、城北小学以西、原城北医院以东,总用地面积8002㎡,建筑占地面积2220.79㎡。总建筑面积约15357.13㎡,其中地下面积5004.38㎡,地上面积10352.75㎡(含派出所业务用房5443.5㎡,接处警中心1022.28㎡,交警中队业务用房1076.06㎡,备勤用房2810.91㎡)。
审计结果表明,兰溪市聚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云山派出所业务综合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基本落实了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等制度,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招投标文件及会计资料等基本齐全、完整。但在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幕墙工程招标工作不到位,发生两次前期费用。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因设计不到位,导致已砌筑墙体需拆除造成浪费;施工单位履责不到位以及主体工程未按计划完成等问题。
(三)项目建设资金方面。主要存在应付未付云山街道办事处征地费用13万元、主体工程两处支付节点多付工程款情况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兰溪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在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加强对工程参建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管、加强工程全过程跟踪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兰溪市聚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兰溪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