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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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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

  • 文件名称:

    关于兰溪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兰政〔2019〕10号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兰政〔2019〕10号

  • 成文日期:

    2019-03-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兰溪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兰政〔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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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3-1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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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总目标,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总体布置,全面贯彻落实袁家军省长关于加强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批示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大力推进政府法治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各项任务具体落实情况

(一)规范决策运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公布《2018年兰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列席,积极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实现领导干部学法说法讲法常态化。领导干部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全年共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9次,较好地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说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全市尊法、学法、说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实现市政府及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新设法律顾问团,成立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法律咨询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20余件、行政合同150余件、行政诉讼100余件。出台《兰溪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记分考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全面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二)加强源头管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基础上,明确规范性文件送审要求,从源头上规范执法依据。严格落实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制度,做到应备必备、该审必审,各类行政规范性和行政合同均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连续两年获评省优秀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书。

2.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中央“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开展涉及“黑名单”、“网上办事、数据共享”、产权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505件,其中继续有效388件,废止(失效)93件,继续有效或部分修改24件。

(三)强化权力监督,扎紧依法行政笼子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

2.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通过个案监督、行政复议等方式,及时查摆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和不足,积极督促整改。完善特邀监督员队伍,选聘新一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拓展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力求通过内部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稳妥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0件,是上一年案件总数的3.33倍。复议案件的审理,优先选择调解处理方式,以化解矛盾为目的,自愿撤回的案件绝大部分都是经过调解后行政机关主动纠正、当事人自愿撤回的情形,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2.强化行政争议案件化解交办。市政府先后2次召开行政争议案件化解专题会议,对行政争议案件进行集中交办。同时定期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例会和执法联席会议,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积极主动地沟通化解矛盾,确保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3.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继续保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乡镇(街道)、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也首次达到100%。行政负责人出庭常态化,有利于行政机关与原告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沟通,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提高行政效率。

4.有效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发布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实现调解方式的多样性。组织行政调解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调解能力。发布行政调解通报2期,有效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划转202项。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执法部门均运用行政处罚平台系统,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的行政处罚办案新模式。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严禁非执法人员从事执法工作,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平均持证率在90%以上。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公安、综合执法、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部门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发挥应有作用。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对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交叉互评及集中评查,共对全市20余个执法单位的100余卷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组织案卷评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3.重视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强化法治政府信息宣传工作,是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履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我市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连续三年排名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前20名,居金华市法制系统前列。报送的《兰溪市采取四项举措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兰溪市多措并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等信息在原省法制办简报上刊登。

(六)加强组织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每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过程的重难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每年2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集体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出台《2018年兰溪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2.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2018年邀请浙师大副教授黄建斌讲授新宪法,全体市管干部和行政执法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亮点成效

(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行政复议局正式运行,实现政府“一个口子”对外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行政复议“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开展行政复议“一窗受理、集成调解、分类化解”和“档案管理电子化,实现电子阅卷”两项机制创新项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二)省“最佳实践”培育工作扎实开展。被省政府办公厅确定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最佳实践”培育实施单位,该项试点全省仅三个县(市、区)。按照培育要求,认真开展市长、局长、乡镇长学法说法讲法活动150余次,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一期、市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两期。积极开展公务员三年学法用法轮训活动和百名中层干部大说法活动,有效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三)乡镇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加速推进。积极推进女埠街道、诸葛镇、横溪镇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切实增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目前,三个试点单位均成立法制办公室,配备专职法制员一名,法制员均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具体负责处理法制事务,并按照市政府对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工作的审查流程进行规范操作,确保依法行政。

(四)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工作贯穿始终。随着“三改一拆”、 “五水共治”、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的推进,行政争议也随之增多,我市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总体化解率在40%以上,有效保障了政府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建立“领导管案、责任到人”制度,有效提高了行政争议化解的成功率。定期对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8年,市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差距。各部门、乡镇(街道)之间存在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体制机制完善程度、法治队伍与工作要求适应程度等诸多方面的不平衡;行政执法程序落实不到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在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中不同程度存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还不突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2019年,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分解落实。围绕《纲要》的总体部署,对《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为各项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着力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全面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和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作用,选取“最多跑一次”改革、“无证明城市”、城市管理、“三改一拆”等领域开展重点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是着力推进行政争议的预防化解。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调解、分类化解”和“档案管理电子化,实现电子阅卷”机制创新项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多元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形成调解合力,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又出声。

四是着力推进乡镇依法行政的示范创建。在开展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依法行政经验,夯实全市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基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特此报告。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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